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民互动 >> 内容页
标题 如何能申请到公租房?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19-10-23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我想咨询有关公租房的事情,去问了好几遍,一直没有消息,在元谋没有房子,一直都是租房在,真的很需要一套公租房
回复人名称 cx_ymx
回复部门 元谋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19-10-23
回复内容 陈爱丽你好!
你关于“如何能申请到公租房??电子邮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基本情况
我县自2008年实施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以来,共建设公租房5220套。涉及到的永康、龙江苑小区房源于2015年以前全部分配完毕。源达路及黄瓜园片区的房源分别于2016年、2017年、2018年分配入住完毕。最近一次房源分配是2018年2月4日,可分配的房源是378套,申请人员共计是900户,当时有522户没有分配到房源。
二、处理意见
今后将要分配的房源都是申请人已经申请入住,现不符合保障条件清退出的房源。清退出的房源数量有限,而且目前用于江边移民户临时过渡安置,过渡期限到2019年12月底,待水电移民过渡期结束腾退出房源,才能对外开展公租房申请业务。具体开展公租房申请业务时间,我单位将会在元谋电视台及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均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一)本县户籍人员
1.在申请住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申请家庭人均 20 平方米以下(不含 20 平方米)。 住房面积以房屋登记部门审核的房屋登记面积为准。申请人离异,申请人放弃原夫妻共有房屋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如申请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证明本人放弃原家庭房屋产权,该房屋可以不纳入住房面积计算。在申请公租房所在地集镇规划区的商铺、车库或其他功能用房不纳入住房面积计算。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 5000 元,且有租金支付能力;
3.在公租房所在地居住或工作;
(二)外地户籍人员
申请人为本县外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具备上述本县户
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外,须在本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经营。
(三)在优先保障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人群的
基础上,可将公共租赁住房提供给受灾群众、棚户区(含危房)改造居民、搬迁移民、国家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等群体作为临时过渡安置住房。申请人向公租房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最后由公租房管理部门审定。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审核原件);
2.工作(就业)单位提供的就业和收入 证明;如为自主经营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审查原件);
3.非本县户籍申请人同时应提交在户籍所在地未租赁公租房的证明;
4.年满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应提交担保人担保书;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一个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只能在本县内申请租赁一套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家庭成员以户口册上载明的人员为准。



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