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想迁户口到元谋县黄瓜园镇 |
发言人账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2-10-13 |
性别 | 女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本人是元谋县黄瓜园镇的人,考取临沧市镇康县木场乡的事业单位,现在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在2020年6月时候为了买车方便,把户口由元谋县黄瓜园镇迁到镇康县木场乡,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元谋县黄瓜园镇,请问可以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
回复人名称 | cx_ymx |
回复部门 | 元谋县政府办 |
回复时间 | 2022-10-14 |
回复内容 |
网友同志: 你好!关于你咨询的“想迁户口到元谋县黄瓜园镇 ”留言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云公治【2019】108号《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一百七十六条 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的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乡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的,可以在实际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需要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三)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四)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五)社区(驻村)民警调查意见(含村居委会意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中的,可凭办理部门的受理单等可以证明正在办理的材料办理;在职的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国有企业员工不得办理返农村原籍常住户口登记;本人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不动产权证(宅基地使用权证)的,不提供第3项材料;本条所指实际居住为在实际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城镇地区居民婚迁至乡村地区,参照本条办理。 最后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元谋县公安局 2022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