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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新生儿落户
发言人账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3-02-17
性别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父母的民族不一样,新生儿落户的时候需不需要父母双方到场签字?
我家宝宝想落户在姜驿,老公是玉溪的,可以全程由我老公去办理吗?需不需要户主一起去?我需要去吗?
回复人名称 cx_ymx
回复部门 元谋县政府办
回复时间 2023-02-22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你好,你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留言反映“新生儿落户 ”等相关问题,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六十条:
登记民族成份要求: (一)户口登记中的民族成份须为国家正式确认的民族名称。未识别民族按照《国家民委、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僜人等未识别群体居民身份证民族栏目填写问题的通知》(民委发〔2017〕33号)办理。 (二)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公民首次民族成份登记,且父母民族不相同的,应当根据其父母共同签署的申请书予以确认登记。
第九十条: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本规范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十一条:婴儿出生后30天内,其父母应当向其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需要以下材料:(一)婴儿父母共同书面申请;(二)《出生医学证明》;(三)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依据以上规定,你小孩落户,需要你们夫妻双方持相关证件同时到姜驿派出所办理。


元谋县公安局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