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全力提升蔬菜产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绿色化、市场化“五化”水平,擦亮“中国冬早蔬菜之乡”名片。根据《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方案》《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及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期)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二期)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全县范围内。
(三)建设期限:2025年1月—2026年1月。
(四)建设规模:计划建设标准化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3400亩、推广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集成技术3000亩。
(五)补助范围:
1.2025年以来按照相关标准新建的标准化农业生产大棚(含果蔬、制繁种等)。
2.2025年以来新建的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首部系统。
3.农业生产大棚和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两项可叠加申报,也可单独申报。
(六)建设标准及验收要求:
1.标准化设施农业生产大棚
(1)标准化农业生产大棚须严格依据申报方案及设计图纸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大棚类型、跨度等核心参数须与申报内容一致。新建钢架大棚,棚肩高不低于2米,拱高(棚顶与棚肩的高度差)应根据种植蔬菜品种及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并须满足作物生长所需空间要求。棚膜厚度不得低于8丝。
(2)大棚建设所用钢材厚度1.5mm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为全新且符合国家标准,有材料出厂合格证明。如大棚结构不符合要求,将直接判定验收不合格。
(3)智能灌溉、施肥、通风及物联网应用等配套设施须建成并可正常使用。物联网应用需支持与元谋农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农业管理体系联网接入,(农业物联网集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虫情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田间气象监测、作物生长动态监测等,不支持接入视为不符合补贴政策基础准入条件。)
(4)验收采取现场核查大棚结构参数(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卷尺测量棚肩高、专业仪器检测钢材及棚膜厚度等),并查验配套设施实际运行状态与物联网数据接入记录。
(5)如存在“采用非标准材料”“物联网数据无法上传”等严重问题,将直接判定该环节验收不合格。
2.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集成技术应用
(1)项目需按申报方案及管网布局图建设,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核心参数与申报相符;建设材料为全新合格产品,验收时需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及产品检测报告。
(2)设备功能及物联网应用需正常使用,验收时需提供一个月以上的灌溉/施肥流量数据;物联网应用需支持与元谋农业大数据中心智慧农业管理体系联网对接,不支持接入视为不符合补贴政策基础准入条件。
(3)核心控制:实现水泵变频、过滤器反冲洗、阀门控制的高度集成,且水流量、肥流量、压力、施肥等可自动控制。
(4)内置组件:需配备变频器、流量计、安全泄压装置、解码器等核心组件。
(5)远程与云端:支持数据传输,可通过云服务或手机APP远程设置各项参数、启停设备、查看运行日志、调整灌溉参数等,需配套3年以上的网络服务。
(6)配套设备:需配备水泵电机、智能控制终端、杂质过滤设备、智能联网终端、冲洗设备、配肥桶等。
(7)设备管理:设备需配备定位功能,一套设备一个编号,建成后每年按编号随机抽取已补助设备进行回头看检查。
(七)奖补标准: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方式进行资金补助。
1.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农业设施大棚相关标准先行开展建设,待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最高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部分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25%。
2.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集成技术相关标准先行开展建设,待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最高10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部分不超过建设总投资的25%。
(八)联农带农机制:对生产设施(农业生产大棚)的补助资金实行折股量化,按核定补助额度的2%~5%的比例分红给当地村委会(社区),期限为5年。申请验收时需提供执行首年分红凭证。项目需带动周边农户就业≥5户,或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次。
二、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支持。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是在元谋县内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经营状态正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经营主体,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体类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具有较强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带动能力的经营主体。
(二)土地要求:拥有拟申报建设基地土地的合法经营权(需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及详细的地块图或测绘报告),流转期限不少于项目建设及运营预期年限(至少5年)且土地集中连片。申报基地面积单个地块连片面积≥20亩(以具有测绘资质的第三方测绘报告为准)、土地性质合规、基地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具备良好的生产基础条件。
(三)技术能力:申报主体需具备按照相关标准新建标准化农业生产大棚的技术实力,能保障新建大棚在结构安全、生产功能、配套设施等方面达到标准化水平,满足现代设施农业生产需求。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或合作资源,能结合区域农业产业特点与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示范基地的布局、大棚类型及生产品类,制定合理的建设进度计划,确保项目按时落地实施,同时具备后期运营管理的技术能力,保障示范基地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生产运营。
(四)经营状况: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备与申报建设规模相匹配的自筹资金投入能力,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环保违法记录。
(五)信用要求:申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六)联农带农:承诺优先吸纳当地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务工就业,或通过订单农业、技术服务等方式有效带动周边农户增收。
(七)接受折股量化:承诺接受并配合执行项目补助资金“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八)禁止情形:已享受过同类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项目。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公告于2025年9月24日起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农业农村局公告栏等渠道发布。
(二)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申报主体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三)材料初审:县农业农村局(或指定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下一环节。
(四)实地核查:组织专家或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主体申报基地进行实地核查,核实土地面积、连片情况、基础条件、资金状况等。
(五)综合评审:成立项目评审专家组,对申报主体的资质条件、基地条件、技术方案、资金能力、带动能力、折股量化方案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评审。
(六)结果公示:根据综合评审情况,结合年度计划面积,择优确定拟入选实施主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七)确定主体: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展实施。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化施设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合法经营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等)。需清晰标注申报地块位置、四至边界和面积(提供图纸)。
4.申报主体情况简介(简述申报主体地理位置、公司结构、成立时间、经营规模、主导产业、固定资产、人员情况、年产量产值、产品销售市场、带动农户情况等)
5.折股量化方案,明确分红机制。
6.申报主体及法人征信报告。
7.实施方案:基地现状描述(位置、面积、基础设施、现有条件等);详细的大棚建设方案、设计图纸;智能灌溉水肥一体化建设方案(设备选型、技术参数、覆盖面积)的具体内容、管网布局图纸、步骤和预期效果;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说明(明确自筹资金数额及来源);建设进度计划;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六、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以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单位:元谋县乡村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元谋县现代种业科技园区种业科创中心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1楼
联系人:仲老师
手机:0878-8211779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入选的取消资格并追回补助资金,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列入农业项目申报黑名单5年内不接受任何农业项目的申报,并进行公告。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1: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农业生产大棚)
附件2: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标准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主体遴选申请表(智能水肥一体化)
元谋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