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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提醒公告

日期:2026年02月12日   作者:杨海艳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即将于2月28日截止。现将相关政策作如下提醒:

一、筹资标准

连续参保并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财政补助每人700元,个人缴费400元,待遇享受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连续参保并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财政补助每人700元,个人缴费400元,待遇享受期限为到账当天3个月后至12月31日。

非集中缴费期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具体缴费标准为: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个人缴费每人400元,财政补助每人700元,到账当天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不再享受财政补助,每人每年自行缴费1100元,缴费当天起3个月后才能享受报销待遇。

二、资助政策

(一)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照每人400元全额予以资助。

(二)低保对象、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按照每人120元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80元。

(三)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每人180元予以资助,个人缴费220元。

(四)符合计划生育资助对象的,每人定额资助180元,个人缴费220元。对具有多重身份,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资助参保标准,以缴费时所属人员身份类别为准,已缴纳参保费用的不退不补。

三、参保方式

参保人以手机APP(包括银行、税务及一部手机办事通)、银行POS机、银行自助终端进行缴费,也可以到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柜面、税务办税大厅办理或委托村(社区)代办员办理。

服务电话:县税务局0878-8214849,县医保局0878-8216805。

特此公告



                                           元谋县医疗保障局、元谋县税务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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