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黄瓜园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及省、州、县相关管理规定,黄瓜园镇人民政府就黄瓜园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公墓墓碑配套设施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墓墓碑配套设施供应及服务
黄瓜园镇公益性公墓墓碑配套设施由元谋县胜艺石材雕刻厂统一负责,具体职责包括:
(一)负责黄瓜园镇公益性公墓(地址:海洛村小组后山水井梁子)内墓穴所需墓石、墓碑、墓材等配套材料的供应及安装工程;
(二)根据亡故人员家属需求提供墓碑刻字及相关服务;
(三)供应的墓碑及配套设施需符合以下标准:
1.墓碑石高不超过90厘米、宽不超过68厘米,不准建石围栏,规格统一;
2.墓碑材料为花岗石,其中单人墓墓穴尺寸77cm*75cm*30cm,碑面尺寸80cm*50cm*4cm,包含石狮子一对、花瓶一对、香炉一个,每套统一价格1480元(含刻字安装服务);
3.双人墓墓穴尺寸97cm*80cm*30cm,碑面尺寸90cm*68cm*4cm,包含石狮子一对、花瓶一对、香炉一个,每套统一价格1680元(含刻字安装服务),双人墓第二人安葬另计人工劳务费360元/个;
4.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三年(自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7月1日合同期内),期间因自身质量问题导致墓碑及相关石材出现裂纹、破损等情况,负责修复或更换(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除外);
5.不得私自销售与合同不相关的碑石,不得向群众另行收取墓碑刻字安装(含下葬过程中刻碑、安碑、封盖板、狮子、花瓶、香炉)费用,烤瓷相、碑文抹金粉、骨灰盒等服务需合理定价并公开公示。
二、公益性公墓管理
黄瓜园镇人民政府委托杨建胜为公益性公墓管理员,委托管理期限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日止,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公墓日常管理,包括进出人员登记、档案建立;
2.墓区卫生打扫(含焚烧池及周边清洁)、绿化管护(树木死亡需照价补栽);
3.安全管理,包括防火、防盗、设施维护(1000元以下维修自行负责,超过1000元需报镇政府处理),严禁在墓区违规焚烧、燃放物品;
4.政策宣传,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按顺序安葬,严格核实安葬人员资格(限黄瓜园镇户口非财政供养人员,非本地户口需报镇政府审批);
5.确保24小时在岗(特殊情况需书面请假并保证1人值守),接受镇政府监督考核。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