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元马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提升殡葬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根据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及省、州、县相关管理规定,元马镇人民政府就元马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及管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墓建设基本情况
元马镇公益性公墓位于元谋县老城乡公路梁子元谋县经营性公墓内,公墓占地面积18.8亩,于2019年7月22日开工,2019年9月30日竣工。墓区建设分A区、B区、C区三个功能区,其中:A区用于安葬60岁以上的亡故人员;B区用于安葬18-59岁的亡故人员;C区用于安葬18岁以下的亡故人员。A、B两个区建有单人墓和双人墓供群众选择。墓园绿植绿化项目已见成效,管理用房、焚烧炉、公厕与经营性公墓共用。
二、公墓管理情况
元马镇公益性公墓本着绿色环保、生态节地,公益优先、为民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原则,按照公益事业社会化的思路,民办企业管理的模式,于2020年11月委托元谋大惠陵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委托管理期间,元马镇人民政府及元谋大惠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分别履行如下工作职责:
(一)元马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1.负责公墓的总体规划、设计及建设;
2.对公墓的日常运行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并及时进行指导;
4.负责监管受委托管理公司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提供安葬服务;
5.负责对公墓骨灰安葬对象建立审查备案制度,凡是在元马镇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必须经过元马镇人民政府审查,获得批准后出具准入证明;
6.按政府指导价收取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费;
7.按委托管理协商情况按期拨付实际已收取的墓材费、人工劳务费和管理维护费给委托管理公司。
(二)受委托管理公司的工作职责
1.做好公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2.应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设定公益性公墓的安葬区域服务,严禁超出规定的服务范围;
3.不得私自出租、转让、转卖公益性公墓,墓穴不得进行炒买炒卖;
4.负责做好公墓的护林防火工作;
5.对墓穴进行编号、登记、造册,并建立健全骨灰安葬登记等相关管理制度及台账;
6.凭亡者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明和元马镇人民政府的准入证明,按先后顺序安葬。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