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行政复议工作深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群众诉求为导向,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目标,精准对接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高效化解行政争议、破解基层治理难题。近日,县司法局成功调处一起不服林业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案,以柔性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彰显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
此前,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收到申请人李某某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递交材料时,李某某情绪激动、火气十足地向工作人员详述事情原委: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他人处承包了一片“荒地”,计划推平改造后种植蔬菜,前期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就在地块改造即将完工之际,政府工作人员告知该片“荒地”实为灌木林,且属于国家公益林,其改造行为已涉嫌违法。随后,相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五万余元。这一处罚让李某某难以接受,遂提起行政复议。

工作人员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细致梳理案情、深入分析症结。经研判认为,该案若简单作出维持行政处罚的决定,不仅可能进一步激化李某某对政府工作的抵触情绪,还会增加处罚决定的履行难度,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为此,复议办打破传统行政复议“重裁判、轻化解”的模式,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流程、各环节,主动转变行政复议机关角色定位,从单纯的“裁判者”向“引导者、协调者、服务者”多元角色转变,全力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破解调解难题,工作人员主动靠前、多方联动。一方面,积极与县林业和草原局沟通协调,针对植被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修复及验收等专业技术问题寻求支持,为双方搭建技术对接桥梁,指导当事双方制定出兼具合法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的植被恢复履行方案,明确修复标准、时限及验收流程,打消双方顾虑。另一方面,在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多次与被申请人(乡镇人民政府)沟通协商,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积极争取对申请人的宽缓处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申请人严格按照方案限期完成植被恢复工作,被申请人在申请人履行完毕植被恢复义务后,减免其50%的罚款。调解协议签订后,县司法局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双方均按期履行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矛盾清零。

将调解和解融入行政复议全过程,是元谋县践行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功能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治理理念革新、治理方式优化的生动实践。这一做法不仅有效化解了行政纠纷,更构建起高效、柔性、权威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多赢局面,既守住了法律底线,又传递了执法温度。
下一步,元谋县将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实践应用,不断探索提升行政复议调解效能的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健全调解机制、优化调解流程、强化联动协作,切实把行政复议调解从一项制度优势,转化为化解行政争议的高效武器、促进依法行政的有力助推器,以更扎实的行政复议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