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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里的“特殊入矫”:以法之名,铺就新生之路

日期:2025年05月07日   作者:余宝烈   来源:元谋县司法局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体现刑罚执行温度。近日,元谋县司法局元马司法所工作人员以人性化执法为导向,打破常规工作模式,将入矫手续的办理现场“迁移”至医院病房,为身患重疾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田某某办理入矫手续,确保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的同时,在严肃执法中尽显司法温情。

田某某因右脚膝盖处断裂正在元谋县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身体极度虚弱,行动极为不便,无法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了解情况后,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既能依法依规推进,又能切实保障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元马司法所迅速启动便民服务程序,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医院,现场为其办理入矫登记、信息采集、矫正宣告等手续。

在病房内,工作人员严格依照入矫流程,向田某某庄重宣读社区矫正相关规定,详细阐释其在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每一项要求都耐心讲解,确保田某某清楚知晓。

田某某曾因犯盗窃罪,于2001年8月11日被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现因又犯危险驾驶罪,被元谋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在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考虑到该矫正对象有违法犯罪的前科,法律意识明显淡薄,工作人员特意为田某某送去精心准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书籍。现场贴心地为其耐心解读这两部法律中与社区矫正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解释了法律对于社区矫正对象的规范与保障,让田某某真切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与温度。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田某某增强法律意识,更能引导其在今后的生活中自觉守法、遇事找法。

此次在医院办理入矫手续,是元马司法所将刚性执法与柔性关怀深度融合的生动实践,是践行“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矫正理念的缩影。真正用实际行动诠释“执法有力度,帮扶有温度”,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困境中依然能感受到社会的接纳与支持,为其顺利回归社会筑牢根基。下一步,元马司法所将持续关注这类特殊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的身体状况与矫正进展,为其提供全方位、有针对性地帮扶与指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通过定期走访、远程教育等方式加强监管帮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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