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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平田、物茂灌区8.6 万亩灌溉工程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日期:2021年12月29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平田、物茂灌区8.6 万亩灌溉工程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由元发改字【2020】160号文进行批复。实施机构(采购人)为元谋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天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招募社会资本方,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除已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参与下一阶段投标外,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县平田、物茂灌区8.6 万亩灌溉工程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2.2采购计划编号:YMX-PTWMGQ-GG-SG-01

2.3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新康灌片和平田灌片,二期为新华灌片、物茂灌片和苴林灌片。

本项目静态总投资为36053.88万元,调整后特许经营模式下的项目动态总投资为 38,548.79 万元。

一期项目投资构成:一期项目静态总投资约为27,200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 7200 万元,占一期动态总投资 26.11%,政府方以 3180.01 万元存量资产出资,股权占比 44%;申请人出资4,020 万元,股权占比 56%。同时,因项目田间配水工程设计及运营较为复杂,若因后续调整建设内容或部分不再实施,或因价格上涨、部分运营所必需的建设内容的补充等各类调整所带来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变化,则通过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调整。

一期项目政府投入:1)根据《元谋县水务局拟划转资产涉及元谋县平田、物茂灌区8.6 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建工程评估项目》 (楚中大评报字〔2021〕第 035 号),政府方存量资产3180.01万元作为政府方资本金出资;2)政府方配套资金 14000 万元,并通过签署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协议,将对应权利作为特许经营项目的政府配套部分。

一期项目融资:本项目资本金及政府配套以外所需缺口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在建设期内根据工程进度要求投入,若金融机构要求提高资本金比例,则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增加资本金出资。

二期项目投资:二期项目投资约0.88 亿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再酌情实施。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和社会资本方出资或融资等。

2.5采购范围:

2.5.1建设内容:本项目分为两期,一期为新康灌片和平田灌片,二期为新华灌片、物茂灌片和苴林灌片。

(1)一期工程。建设输水工程和新康、平田灌片的配水工程,共划分为15个灌溉系统,建设节水面积5.2万亩,估算总投资约2.72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利用已建的元谋县坛罐窑水库工程的输水管道4.127km和已建西片区主管工程22.431km,全长26.558km,管径D325~D820mm;规划建设供水(调水)主管2条,长度15.096km ,管径D406~D630mm,管材选用螺旋钢管;输水干(支)管26条,长度26.496km,管径 D219~D426mm,管材选用螺旋钢管;新建和利用坝塘或蓄水池若干;新建项目区分水管理房、智能计量系统、管网安全监测系统及运营管理等信息化系统。

(2)二期工程。待元谋大型灌区项目连通工程建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再酌情实施。

2.5.2运营内容:包括评估确认后的存量资产(具体以《元谋县水务局拟划转资产涉及元谋县平田、物茂罐区8.6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建工程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楚中大评报字【2021】第035号)记载和双方移交确认单明确的资产内容为准)和新建一期工程所包含的资产。

2.6本项目实施模式:项目采用“股权投资+特许经营”的合作模式,由政府方授权实施单位按照项目批复投资就本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及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经验和实施能力的社会资本方。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出资代表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履行项目法人职责,推进本项目实施。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并享有整个项目相关资产的处置、使用、收益(包含但不限于水费收取)等权利。双方按照实际投资享有对应资产所有权。政府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独家特许经营权。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验收标准合格。

2.8合作期限: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申请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是2021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3个月财务报表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申请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的材料或承诺(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经营异常记录及严重违法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网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此条件)

(2)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录;企业信用评级报告或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未被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 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其中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申请人具有不低于1.5亿元的融资能力(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融资能力可累加);

(5)2016 年 1 月 1 日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申请人须在中国大陆地区有一项(包括已经投入运营和在建项目)水利工程行业特许经营或 PPP 项目业绩(证明文件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6)申请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含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附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需明确牵头公司及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 3 家(含 3 家),联合体各成员在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出投标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其所有投标申请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方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网上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于2021年12月29日08:00时至2022年01月06日17:30时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0日08:30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6.3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开标方式:远程解密。

6.4.1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出席开标会,也无需递交公司相关证书原件,各投标人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开标】下方【开标会】菜单,进入开标会界面,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4.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人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由于自身原因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3开标过程中,等全部投标人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人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4.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人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人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由于自身原因签名失败的视为无效申请,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到“服务指南-中心指南”中下载《楚雄州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

6.4.6开标当天投标人或供应商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水务局

地址: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122号

联系人:杨雅琴

联系电话:0878-61040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238号4楼

联系人:许联菲

电话:1846935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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