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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1月0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司法局    点击:[]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通过元谋县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部门动态8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法治元谋发布原创信息97条。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通过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发布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网上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办理流程、时限等,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落实。二是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用词用句清晰准确、公开流程及时规范。

(五)监督保障。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进行检查、考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证收入

5.30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2024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名度,从而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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