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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茂乡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日期:2021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元谋县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元谋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元改发〔2019〕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以及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州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坚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按照省州县党委的统一部署,突出问题导向,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深化机构改革,要紧紧围绕努力把物茂乡建设成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典范区、新能源产业富集区和文化旅游绿色康养产业精品区的发展战略目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各项改革有机衔接、协调联动,发挥改革整体效应,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物茂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政府功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

加大党组织建设力度,提升组织力、突出政治功能,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使之真正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规范党政机构设置和职责

物茂乡党政机关统一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一)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乡(村)农村公路管理、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管理等职责。

(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五)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等职责。

三、规范 事业单位设置和职责

物茂乡人民政府统一设置7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三)水务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四)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五)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六)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七)财政所。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除上述7个事业机构外,乡人民政府不再保留其他事业单位的牌子、印章和法人资格。

完善乡镇对村委会的指导方式,促进村民自治良性发展。统筹和规范村委会承担的各类协管事项,规范人员管理和经费使用,推进“多元合一、一员多能”,保证基层一线有钱办事,有人干事。

四、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核定领导职数1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人大主席1名、乡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乡长4名(其中,1名兼武装部长)、组织员1名、宣传员1名。

(二)核定行政编制30名。其中,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16名,经济发展办公室5名,社会事务办公室3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3名,扶贫开发办公室3名。

(三)核定事业编制38名。其中,农业农村服务中心13名,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5名,水务服务中心3名,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3名,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3名,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6名,财政所5名。

五、统筹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

把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权责清单管理,有效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运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进一步加强乡为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村办理,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和“最多跑一次”。

六、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深化乡镇机构改革,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组织、有步骤、有纪律推进,全面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一)加强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深化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抓好机构改革调查研究、实施方案拟定、组织实施、总结验收等各阶段的具体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相互衔接、有序开展。

(二)周密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明确改革任务、时间进度、责任主体、工作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涉改部门的机构调整、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定岗定员等工作,于2019年3月底前基本落实到位。注重加强宣传引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为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把改革各项任务坚决落实到位。对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明确的改革任务坚决落实到位,积极做好政治思想、宣传引导、政策解答等工作。严明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涉改部门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请示报告。乡深化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确保乡镇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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