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 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 处罚结果 | 处罚 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农(渔)罚〔2025〕 5号 | 肖正武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 罚款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电鱼方法、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肖正武 | 532328XXXXXXXX1912 | 1.没收投射箭铦耙刺(弹弓射鱼器)1套,包含鱼镖尖刺5个、鱼轮线盘1个、弹弓3个、皮筋7个、高清透水眼镜一副;没收电捕器1套(电瓶一个、手持杆两根);2.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2025年12月4日 |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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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农(渔)罚〔2025〕 6号 | 李进学、白进光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 罚款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李进学 白进光 | 532328XXXXXXXX1536 532328XXXXXXXX1510 | 1.没收竖杆张网一张、三重刺网一张;2.对李进学、白进光分别罚款500元,2人合计罚款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 2025年12月4日 |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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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农(渔)罚〔2025〕 7号 | 杨竹林、张顺雲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案 | 罚款 |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 杨竹林 张顺雲 | 532328XXXXXXXX2156 532328XXXXXXXX2117 | 1.没收竖杆张网一张;2.对杨竹林罚款1000元、张顺雲罚款500元 ,2人合计罚款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 2025年12月4日 |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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