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元市监处罚 〔2026〕12号 | 元谋县元马金发酒店用品总汇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商用炒菜灶)案 | 产品质量安全 | 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商用炒菜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元谋县元马金发酒店用品总汇 | 92532328MA6ME****T | 蔡聪文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商用炒菜灶),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不合格“灶鑫旺”牌商用炒菜灶3台;2.处以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160元等值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60元。 | 2026.04.03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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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市监处罚 〔2026〕13号 | 元谋县物茂乡喜庆来爆竹店(个体工商户)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案 | 产品质量安全 | 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元谋县物茂乡喜庆来爆竹店(个体工商户) | 92532328MAD6****1 | 王金德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俄罗斯转盘18盒(8个/盒),小孔雀11盒;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455元一倍的罚款,罚款455元。 | 2026.04.0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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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市监处罚 〔2026〕19号 | 元谋县物茂乡常文斌烟花爆竹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案 | 产品质量安全 | 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元谋县物茂乡常文斌烟花爆竹店 | 92532328MA6PY****P | 常文斌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神龙六号19袋(18支/袋);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52元一倍的罚款,罚款152元。 | 2026.04.0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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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市监处罚 〔2026〕20号 | 元谋县物茂乡鑫茂烟花爆竹经营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案 | 产品质量安全 | 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 元谋县物茂乡鑫茂烟花爆竹经营店 | 92532328MA6PY****C | 文清松 |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烟花爆竹),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龙凤王精品炮121串(100个/串);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42元一倍的罚款,罚款242元。 | 2026.04.02 | 元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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