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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元谋县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8015177503N-/2022-1214001 公开范围:公开 著录日期:2022年12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元政办通〔2022〕42号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4日 发布机构:元谋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统筹做好全县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元谋县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王开国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段 海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县长

成 员:李东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晓付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艺霞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吴云春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杞建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江华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彭光海 县民政局局长

雷振宇 县财政局局长、县金融办主任、县国资委主任

骆国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永彬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文朝坤 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局长

肖亚军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元顺 县水务局局长

吴云强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局长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梅加瑞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建勇 县应急局局长

杨 惟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普文荣 县林草局局长

张爱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文光才 县委网信办常务副主任

李 雁 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陈光伟 县通管办主任、中国移动元谋分公司

副总经理

二、下设机构

(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黄宁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下设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5个专项工作组。

1.健康县城专项工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2.美丽县城专项工作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3.文明县城专项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4.智慧县城专项工作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5.幸福县城专项工作组: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工作。

各专项工作组组长原则上由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时各自明确1名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并将信息(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话:8211006,ymxghb@163.com)。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县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研究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提出需要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定期收集、整理和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各专项工作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

按照《高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实施方案》和《考核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及职责分工,制定本领域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做好本领域有关工作,负责本领域推优学优及考核评价,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提出对策建议并抄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落实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有关工作,指定1位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通过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原元谋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

 

2022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