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统计局
元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元政通〔2023〕5号要求),元谋县组织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县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县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指示批示,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2023年4月20日,成立元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统计局,各乡镇和村(居)委会相应组建普查机构,构筑起健全、严密、高效的普查组织体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推动普查顺利实施。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共享、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数据审核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同推动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科学规范实施
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元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国家普查方案,深度结合元谋实际,通过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学习全州先进做法,进一步优化普查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先后组织开展3次县级综合培训,同时根据各乡镇实际进行专题培训,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对云南省实施方案、工作规则、预防风险工作预案、数据报送监测和审核验收组织、数据质量检查等工作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在方法运用上,采用先单位清查后普查登记方式,通过对我县行政区域内调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通过单位清查,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在技术手段上,全面应用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鼓励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率和安全保障显著提高。
三、依法普查,树牢法纪意识
全县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云南省实施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加强依法普查宣传和培训,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统计常规督查和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对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坚持“边执法、边培训,边整改、边普法”,坚决纠正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县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四、攻坚克难,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县340名普查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县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取得丰富详实资料和巨大成果。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县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摸清了文化产业、数字经济、资源经济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的新进展,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五、全程把控,确保数据质量
元谋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强化现场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四级联动审核,实现数据即报即审即查,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各地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全县10个普查小区、587个单位和19个体经营户进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配合楚雄州经普办顺利完成对我县元马镇1个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结果表明,我县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4517个,与2018年末(2018年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相比,增长114.99%,从业人员50301人,增长82.60%;个体经营户18911个,从业人员25062人。
总体来看,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普查主要数据较好反映五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