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在中共元谋县委、元谋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主要职责有:一是负责依法治理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 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二是负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三是贯彻执行上级党政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制定的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四是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司法鉴定。五是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是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七是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局和基层司法所办公及业务场所建设。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八是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培训工作。九是完成中共元谋县委和元谋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装备财务保障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制办、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共法律服务与律师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派出机构10个基层司法所。
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1.元谋县公证处2.元谋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是“九五”普法启动之年、“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的奠基之年,更是法治元谋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关键之年,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创新突破的攻坚之年。我们将紧扣全县发展大局,聚焦七大重点任务:
1.强化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以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核心,以“强基础、稳基层、保稳定”为鲜明导向和工作着力点,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建设、法律服务、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制定“党建+法治”责任清单。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织密建强组织体系、锻造过硬党员队伍、完善党建制度机制,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筑牢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根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政府工作各环节。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大目标,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队伍能力提升培训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持续巩固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等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智囊团”“护航者”职能作用。
3.严守重点人群底线
完善管控机制,统筹推进教育改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楚雄州“两类”人员重点对象“54321”识别稳控机制。加强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抓好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管理服务,守住安全底线。注重日常监管,做到日见行踪、周闻其声、月见其人,实现“管得住”向“管得好”提升。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稳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规范刑罚执行衔接配合,深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和服务管理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和法治宣传成效,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两类人员”安全稳定。
4.启动“九五”普法
统筹谋划“九五”普法,精准锚定“九五”普法方向,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明确“九五”普法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路径,围绕中心工作、重点领域和群众需求,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5.深化矛盾多元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4+2”矛盾化解、“三官一律”下基层“三必到四必访”等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防范极端案件,减少矛盾纠纷激化引发的“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6.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开展“业务工作大家谈”主题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实践,聚焦全县司法行政各业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发现问题-分析根源-提出对策”为核心思路进行深度思考与建言献策。同步联动“献策 + 培训 + 实践”机制,将优质建议转化为培训课程与工作举措,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激发队伍活力,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增强队伍归属感和凝聚力。着力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管理服务和开拓创新能力,推动队伍从“被动履职”向“主动谋事”转变,锻造一支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司法行政铁军。
7.拓展公共法律服务
以“云南智慧公共法律服务云平台”为枢纽,深度融合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品牌化、规范化、特色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充分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群众、企业提供“全方位” 覆盖服务,用好一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云南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平台,支持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进驻偏远乡村、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按照法律服务需求延伸服务触角,加快发展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以“1名村(居)法律顾问+ 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为抓手,组织律师、普法骨干、“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在村(社区)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804,393.2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804,393.28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9,997.39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社会保障经费调标等;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所以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804,393.28元,其中:本年收入10,804,393.28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804,393.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29,997.39元,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社会保障经费调标等;二是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所以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元谋县司法局预算总支出 10,804,393.2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804,393.28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8,393.2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9,997.39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工资的正常晋升及社会保障经费调标等,所以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596,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因今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项目资金增加,所以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科目: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727,233.88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及机构正常运转;
204060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5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工作资金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50,000.00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工作资金支出;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7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资金支出;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50,0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工作资金支出;
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50,000.00元,主要用于法治建设工作资金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601,966.68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2,699.8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退休人员工资;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0,743.51元,主要用于保障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81,721.48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内在职人员退休后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支出24,959.88元,主要用于保障年内遗属补助人员抚恤金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9,517.09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公务员及机关工人医疗保障缴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1,481.14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事业人员医疗保障缴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57,443.38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县司法局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24,226.44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000.00元,较上年减少9,360.00元,下降15.5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及上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均为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5,660.00元,下降36.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坚持严格执行政府厉行节约制度,压减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1,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8.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8.2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坚持严格执行政府厉行节约制度,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1,512.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005.2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我单位做预算时人员比上年减少1人,人员经费等费用减少,所以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476,000.00元,较上年相比增加80,00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司法协理员经费和专项工作经费安排劳务费较上年增加。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元谋县司法局资产总额4,781,268.20元,其中,流动资产31,429.26元,固定资产4,742,278.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56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5,097.6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9,687.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元谋县司法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