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财农〔2026〕18号
羊街镇、老城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5〕154号)及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批准元谋县2026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的请示》(元民宗请〔2026〕1号)及领导批准,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2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老城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建设500万元,羊街镇羊街、花同村委会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125万元,资金分配及支出科目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和《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楚财农〔2021〕148号)的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严禁挪用、拖欠、挤占和改变资金用途。
附件1:元谋县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表
附件2-1—2-10: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