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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中兴财光华(云)审专字(2021)第02117号

元谋县财政局:

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根据《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元谋县财政局中共元谋县委组织部元谋县审计局关于印发<元谋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荐方案>的通知》(元财字〔2020〕6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组成评价组对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元谋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对所提供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设定背景、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云农牧〔2020〕2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楚雄州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州2020年度动物防疫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谋县2020年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建立牢固的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屏障。按照楚雄州农业农村局要求,从2020年春防开始,各县(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所需疫苗由各县市自行采购。根据元谋县动物疫病防疫体系现状及动物疫病防治目标任务,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确定采购强制免疫所需疫苗、实验室试剂及耗材,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通过该项目建设,将会使我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有效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

2.项目立项依据

(1)《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

(2)《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

(3)《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

(4)《元谋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和非洲猪瘟防控及生猪生产产能恢复等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云农牧〔2020〕2号);

(5)《楚雄州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州2020年度动物防疫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下达2020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元财农〔2020〕9号)、《元谋县财政局下达2020年中央第二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元财农〔2020〕92号)、《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的通知》(元财农〔2020〕53号)、《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元财农〔2020〕35号),项目预算资金为2,245,000.00元;根据账簿,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235,000.00元,共计支付相关费用2,065,030.00元,结余169,970.00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2020年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一是开展重大动物疫情排查;二是加强免疫,动物防疫免疫78个村委会4.4739万户农户饲养的牲畜;三是强化动物检疫和监管,实施产地检疫5426头、屠宰检疫5360头;四是重点区域消毒514.12万平方米;五是非洲猪瘟检测和每两周对市场环境进行采集样品检测,采样监测样品5459份;五是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2020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一是采购强制免疫疫苗,动物防疫免疫78个村委会4.4797万户农户饲养的牲畜;二是采购消毒药等防疫物资,重点区域消毒606.572万平方米;三是非洲猪瘟检测和每两周对市场环境进行采集样品检测,屠宰场自检样品17296份;四是强化非洲猪瘟排查;五是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农业农村局根据上述项目实施内容,设定了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总体目标: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免疫工作,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达100%;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率不断提高,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提高服务质量,使补助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经费统筹使用率进一步提高。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实现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疫情发生流行和畜产品安全事故的防控目标。

年度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疫密度

≥90%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发放率

≥100%

质量指标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7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资金使用重大违纪问题

=0

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0

生态效益指标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0

满意度指标

服务满意度

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90%

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评价小组与农业农村局充分沟通后,并结合本项目设定的背景、目的及依据等,将本项目部分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及指标值设定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重大动物疫情排查

3.42万户

重点区域消毒

606.57万平方米

动物防疫免疫

4.4749万户

质量指标

应免畜禽免疫度

90%

时效指标

工作开展的及时性

及时

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经费

≦预算数

绩效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应免畜禽免疫度

≥90%

重大动物疫情排查率

100%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100%

提高动物检疫和监管力度

有效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护生态环境

较大保护

可持续性

可持续性影响期

≥5年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五)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项目由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局下属单位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元谋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具体承担。

2.保障措施。成立领导小组,分工分责。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负责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负责相关物资的采购、部分动物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统计汇总数据、撰写监测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完成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辖区内动物样品采集任务,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监管及定期消毒工作,统计汇总数据、撰写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3.资金安排程序。由涉及到的项目组成股室进行项目经费的预算,预算完后并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将所需资金报农业农村局,经局务会讨论决定最终项目经费。

4.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项目资金安排严格按照财政部会同农业部制定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5.财务管理。项目财务管理统一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元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县财政和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

资金管理及核算主要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等。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根据《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0年县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7号)》等文件的规定,元谋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小组,并于2021年10月形成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部门自评综合结论是:通过实施此项目,农民生活质量有所提高,生活状况有所改善,辐射带动周边广大种养殖户。

同时,绩效自评提出以下问题:一是项目资金多、细,工作量大;二是项目资金的编制、审批等流程多,实施进度慢易造成资金结余。

三、绩效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5.《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元政发〔2020〕7号);

6.《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楚雄州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元财绩〔2021〕4号);

7.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实施了审阅自评、实地评价、交换和反馈意见等程序。通过资料收集、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实地评价。对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项目相关档案资料进行查阅,结合现场核实情况和资金到位使用及结余情况的分析,进行数据分析和取证。。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

本项目绩效评价以100分计,设项目决策、项目执行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19%、20%、30%、31%。在此基础上设定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满意度),设22个三级指标(详见后附“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评价标准

(1)项目支出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2)由审计评价组根据评价情况,对各单项指标分别进行独立打分。

(3)总评价分为各单项指标得分总和。

(4)评价结果: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3.数据来源

绩效评价评数据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提供。

四、绩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绩效综合评分93.83分,评价等级“优”。综合评价结论: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已实施完成,实施效果优良,确保了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生猪、家禽、牛、养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逐步降低,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综合结论:项目主要绩效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显著,可持续性影响认可率高,年度目标完成率及受益对象满意度较高。

(三)绩效自评与评价差异分析

一是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关资料,得出自评结论,未进行现场抽查。绩效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相关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开展实地评价、数据汇总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二是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提高了量化指标的比例,评价指标将自评的定性指标设置为定量指标,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明确。

五、绩效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分析

项目决策指标满分19分,综合评分1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89.4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依据充分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要求,与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能职责等相匹配、适应,属于部门履职所需。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未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

(2)立项程序

立项程序规范性指标满分3分,得3分。

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19〕4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农牧发〔2020〕2号)等文件,项目立项程序规范。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7分,评价综合评分5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满分4分,扣1分,得3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符合客观实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等。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但根据提供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的绩效目标不能完整反映项目产出效益和效果。

(2)绩效指标明确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满分3分,扣1分,得2分。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指标将项目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相符,但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评价综合评分6分。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指标满分4分,得4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与项目实际实施内容相匹配,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2)资金分配合理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管理满分20分,综合评分18.83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4.1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83分。

(1)资金到位率

资金到位率指标满分2分,扣0.01分,得1.99分。

2020年安排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预算资金2,245,000.00元,根据账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实际到位资金2,235,000.00元,资金到位率99.55%。

(2)预算执行率

预算执行率指标满分2分,扣0.16分,得1.84分。

项目支出预算依据充分、合理,基本能够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相匹配;2020年项目预算收入2,245,000.00元,根据提供项目支出台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计支付相关费用2,065,030.00元,预算执行率为92.4%。2020年项目不存在调整。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满分6分,得6分。

项目预算资金2,245,000.00元,实际到位资金2,235,000.00元,实际使用资金2,065,030.00元,资金使用基本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抽查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0分,评价综合评分9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满分2分,得2分。

项目财务管理执行财务部会同农业部制定的《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相关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2)制度执行有效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满分8分,扣1分,得7分。

项目在业务管理方面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管理制度基本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但存在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不到位的情况。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执行能力、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合同管理基本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基本合法合规。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执行方面也基本到位。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项目绩效指标满分61分,评价综合评分58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5.08%),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产出

项目产出指标满分30分,评价综合评分30分。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实际完成率:完成重大动物疫情排查3.42万户;重点区域消毒606.57万平方米;动物防疫免疫4.4749万户。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10分,得10分。

质量达标率: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绩效监控资料,应免畜禽免疫度达90%。

(3)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5分,得5分。

完成及时性: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绩效监控资料,产出时效完成基本及时。

(4)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得5分。

成本节约率: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支出资金未超过批复方案概算。

2.项目效益

项目效益指标满分31分,评价综合评分28分。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16分,扣1分,得15分。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得到了良好的实施,通过补充兽医实验室仪器、耗材,采购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防疫物资,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畜牧兽医行业管理执法软件配备等作为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保障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有效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对保证畜牧业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工作,提高了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应免畜禽免疫度达90%以上。

通过开展兽医实验室免疫效果监测,提高对动物疫情的预警、预报能力,发生动物疫情时能迅速诊断,果断处置,使疫情在短时间内得到有效控制。同时,进行非洲猪瘟检测和每两周对市场环境进行采集样品检测,完成了采样监测样品5459份;加强动物检疫和监管,完成了产地检疫5426头、屠宰检疫5360头。开展动物免疫抗体监测工作,能及时掌握防疫质量,为全县动物疫情动态及疫病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动物检疫和监管力度都得到了有效的提高。但动物检疫和监管力度不够。

开展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不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公共卫生安全都得到了保障。

对全县猪26.53万头、牛18.74万头、羊26.35万头、家禽52.41万次的开展了疫情排查了,排查率达100%,实现了年内无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综上所述,提高动物检疫和监管力度不够,扣1分。

(2)生态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5分,扣2分,得3分。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对保护生态环境有一定的改善。

(3)可持续行

可持续性指标满分5分,得5分。

项目实施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建立了牢固的动物防疫免疫屏障,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为社会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保障。

(4)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满分5分,得5分。

通过对20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统计分析,服务对象对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开展情况比较满意。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我县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提出的动物防疫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逐级压实责任,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相关防疫业务技术指导。在各乡镇防疫工作会议中,挂点人员均对村级防疫员进行技术指导,要求对农村散养户生猪免疫推行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三苗两点”同步注射免疫,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按原来的免疫方式进行免疫。对规模养殖户、养殖小区推行程序免疫和标准化管理,完善规模养殖户、养殖小区防疫监管责任制,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

(三)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动物防疫基村推进和“三苗两点”同步注射的工作氛围。为广泛宣传和发动群众支持并参与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和“三苗两点”同步注射工作,营造出“全民动员、人人参与”动物防疫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采取广播、电视、召开群众培训会议、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和防疫科谱知识,形成党委政府重视,业务部门履职,广大养殖农户积极参与的良好动物防疫机制。

(四)强化措施,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整村推进和“三苗两点”同步注射工作顺利开展:全县10乡镇坚持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继续巩固“集中免疫,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综合服务”的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模式,积极推行生猪口蹄疫、猪瘟和高致病性蓝耳病“三苗两点”同步注射的免疫新技术。

(五)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管理。《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制度》是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而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我县自春防工作开始,要求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实行专人专管,防疫物资领用台账建立到村;免疫档案建立到户;二维码耳标的佩戴到畜,从而推进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监管制度建设。

(六)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各项生物安全措施跟踪监管责任制。按照规模养殖户实行程序免疫的要求,我县派人员按县包乡、乡包村、组的原则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建立了跟踪监管和服务指导责任制。适时为规模养殖户(场)提供疫苗等防疫物资服务,监督他们按免疫程序开展免疫接种,建立和完善免疫档案和消毒管理制度,使规模养殖场(户)饲养的畜禽随时处于免疫有效保护状态,杜绝规模养殖场(户)发生疫情。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目标管理履职不到位

根据农业农村局提供的相关资料,部分绩效目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及指标值予以体现,未设定最能体现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项目实施部门职能履职情况的关键的、核心的绩效指标。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三、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规定不符。

(二)绩效跟踪履职不到位

未提供绩效跟踪相关资料,无法判断是否进行绩效跟踪有关工作。

上述做法与《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主要内容……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国务院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报送绩效目标。报送的绩效目标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并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期内可实现的……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规定不符。

八、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年度绩效目标时,应结合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完善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根据绩效目标确定具体的绩效指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绩效指标值;预算管理部门应加强预算编制的审核工作。

(二)加强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用款计划管理,建立部门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逐步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按照项目进度和绩效情况拨款,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预算执行监测,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附件1:元谋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上一条: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公开《元谋县财政局 元谋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文件的通知(扶贫资金管理信息公开)
下一条:元谋县2020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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