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财农〔2025〕17号
元谋县财政局国库股: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79号)《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84号)及《元谋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元谋县2025年第一批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次下达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的批复》(元政复〔2025〕2号),现将202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资金177.25万元(中央资金152万元,省级资金25.25万元)下达给你股室(拨入楚雄州财政局)。请列入2025年一般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320301·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101·国内债务付息”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贴息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7月14日后由省级转贷我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支付的补助。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可在搬迁贫困群众后续扶持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其他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项目。请加强管理。要做到账目清楚,每笔地方政府债券和贴息补助可复核、可追溯。
二、请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文印发的《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53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国务院扶贫办 自然资源部和人民银行关于调整规划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的通知》(财农〔2018〕46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按时将资金汇至指定账户,并做好公开公示,加强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资金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汇入州财政局国库, 汇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楚雄州财政局
账号:2411 0000 0003 2710 01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楚雄州中心支库
附件:2025年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元谋县财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