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行政审批许可的,许可实施机关要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同时,在门户网站对申请人提交的告知承诺书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云南芸赢财税管理有限公司的《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4月16日(不包 括周未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与元谋县财政局会计股联系,联系电话0878-8216423
元谋县财政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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