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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日期:2022年06月13日   作者:   来源:农业农村局    点击:[]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2]34号)文件,下达元谋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7万元,元谋县财政局于2022年4月12日下发《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元财农[2022]41号)文件到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列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资金主要用于兽医实验室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检测采样补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一、项目编制依据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的通知》(楚财农[2022]34号)文件、《楚雄州农业局楚雄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农通〔2016〕54号),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云政发〔2015〕86号)、《云南省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设立和项目清单目录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426号)、《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1〕22号)要求,制定我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补助经费实施方案,主要用于兽医实验室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检测采样补助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支出。按照科学规范、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管理使用。

二、项目建设目标、地点

(一)总目标

按照《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云南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防治目标、国家关于染疫及同群畜禽强制扑杀补助、无害化处理等政策要求,一是完成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猪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二是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目前纳入强制扑杀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染性贫血。强制扑杀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补助畜禽种类包括猪、牛、羊、马、鸡、鸭、鹅、鸽子、鹄鸦等。三是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先打后补”养殖场户可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实施强制免疫。由县区对规模养殖场户实际免疫数量和免疫效果进行免疫情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兑付补贴。四是开展规模养殖场疫病监测净化。采取“监测、免疫、消毒、隔离、扑杀”相结合等综合措施,淘汰或扑杀病毒感染畜禽,逐步扩大净化效果,建立一批疫病净化规模养殖场。五是开展强制免疫疫苗州市级和省财政育管采购。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16种优先防治的国内动物疫病逐步达到规划设定的考核标准,生猪、家禽、牛、羊发病率、死亡率和公共卫生风险显著降低,牛海绵状脑病、非洲猪疸等13种重点防范的外来动物疫病传入和扩散风险降低,外来动物疫病防范和外留能力明显提高。基础设施和机构队伍更加健全,法律法规和科技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更加稳定、社会化服务水平全面提高。

(二)项目建设地点

全县10乡(镇)。

三、建设内容、扶持方向及资金概算

(一)兽医实验室疫病监测、免疫抗体检测采样补助,计划资金3万元(具体承担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用于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计划资金4万元(具体承担单位: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绩效考核

(一)绩效目标

强制扑杀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区域动物疫病监测净化病种1个;畜禽耳标佩戴、对符合条件、主动申报的养殖场户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情保持平稳,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资金使用重大违纪事件,补助对象对项目满意率达85%以上。

(二)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文件要求,对照“项目绩效目标”和“项目”题目细则实施绩效考核。绩效考评与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对元谋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与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相结合。根据州、县年度任务的计划内容和指标,结合单位年度总结、报表、实验室检测报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五、项目实施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领导小组,元谋县农业农村局局长罗春华任组长,副局长杨旺金任副组长,成员由蔡兴阳、阮春海、郎家凤、杨保东、杨加荣及10乡(镇)畜牧兽医站站长组成,下设办公室在畜牧兽医股,蔡兴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分工与职责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督项目实施、督促检查;元谋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负责完成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实验室检测,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核实统计、撰写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乡(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组织完成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任务,完成辖区内动物样品采集任务,完成辖区内重点区域监管及定期消毒工作,统计汇总数据、撰写工作总结、上报相关材料等工作。

(三)节支增效措施

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制度管理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建专门账户,专人管理,一支笔审批。实行报账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四)内控制度建设

每年全县召开2次动物防疫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安排下年度工作任务。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财务管理

项目财务管理统一由元谋县农业农村局管理,元谋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341号)、《云南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农财〔2016〕8号)、《云南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6〕5号)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同时接受元谋县财政每年一次财务审计监督和各级审计、纪检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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