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元谋县国家制种大县建设规划(2022-2025年)》《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产粮大县中央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建〔2024〕164号)等文件要求,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建设地点。全县十乡镇。
(二)建设期限。2025年1月-12月。
(三)建设项目。冬繁基地建设、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建设、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建设。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由从事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且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的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自愿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讨论择优确定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申报对象在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中有一定新技术研发推广服务能力,设施化改造提升效益明显,品牌培育强,营销渠道畅,联农带农强,示范带动好,无不良征信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申报项目已享受过同类补助奖励的,不得重复参加遴选。
三、项目申报范围
(一)冬繁基地建设
1、建设内容。按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信息化”建设冬繁基地1万亩。2025年在元谋县辖区自有育繁种基地内实施土地平整,田间道路、沟渠、水池修建,种植棚、晒场、农机仓库、种子储藏库建设,智能水肥一体化、输水管道、数据监控与收集系统、物理杀虫灯安装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智慧农业建设。
2、补助内容及标准。重点对智能水肥一体化安装、数据监控与收集系统安装等智慧农业建设进行补助;对田间道路、沟渠、输水管道、水池、种植棚、晒场、农机仓库、种子储藏库等建设适当补助;种植大棚每亩拟补助5000元,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基础设施建设的35%。
3、补助方式。以奖代补。
(二)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
1、建设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标准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结合元谋县实际鼓励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审定、登记,引导技术成果转化。对注册地在元谋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2023年以来取得的种业领域知识产权相关成果进行奖补,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等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审定、登记及种子生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
2、补助内容及标准。农作物品种登记品种名称冠以“元”开头的每个拟补助4万元、其它农作物品种登记每个拟补助2万元、农作物新品种鉴定每个拟补助0.25万元;制定云南省地方种业标准每个拟补助2.5万元、制定楚雄州地方种业标准每个拟补助1万元、制定团体种业标准每个拟补助0.5万元。同一单位补助不超过40万元。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三)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建设
1、建设内容:扶持有发展潜力的种子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25年建设种子加工园和高标准的精加工生产线,完善种子晒场、仓库及附属设备、种子质量检验室、农机库房、种子加工车间等加工及仓储设施,全面提升元谋县种子加工能力。
2、补助内容及标准。设施、设备拟补助投资的40%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建设
1、建设内容。主要围绕健康蔬菜种苗培育、嫁接蔬菜种苗培育、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观摩培训等方向发展,以育出“希望苗”、收获“致富菜”的发展思路打造“生产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经营产业化”的优质种苗繁育基地,为全县蔬菜稳产、丰产,实现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从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元谋县种业高速发展完善动力系统。鼓励和扶持种业企业开展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建设,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2025年在元马镇、黄瓜园镇、老城乡等乡镇新建和改扩建300亩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
2、补助内容及标准。项目重点支持钢架大棚、育苗床、灌溉工程等建设及播种机购置。企地共建类新建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每亩拟补助2万元,改扩建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每亩拟补助1.2万元,项目标识牌全额补助,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设施设备投资的30%。
3、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择优确定2025年度建设项目和实施主体的通告”,期间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单位,从事种子、种苗“育繁推”工作的县内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项目遴选工作会议。
(二)主体申报。新型经营主体在规定时限内到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自主申报,并提交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上报。
(三)遴选公示。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科研院所、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实地初步核查、对项目申报材料初审推荐初选名单,提交县农业农村局研究讨论确定实施项目和实施主体。对确定的项目和实施主体在元谋县人民政府网站或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申报时限
(一)冬繁基地建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冬繁基地项目建设投资预算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冬繁基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新品种研发及技术创新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农业农村局项目报账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及PDF扫描版(相关证书彩色复印1份、彩色复印过塑2份),于2025年5月10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三)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建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表》《元谋县南繁冬夏季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种子加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工厂化育苗基地建设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通知本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行到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填写《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建设项目遴选申报表》《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建设项目投资预算表》《元谋县南繁冬夏季国家级制种大县2025年度—XXX工厂化育苗设施大棚建设实施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5月10日17:30时以前上报到县农业农村局。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五、项目申报须提供的材料
1、项目遴选相关申报表(详见附件2025年制种大县项目申报表1-3);
2、实施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项目申报承诺书、种子生产经营备案资料;
3、基地规模(流转土地)证明材料;
4、新型经营主体简介、单位征信报告等材料。
联系人及电话:林开宇 0878-8211779
附件:2025年制种大县项目申报表1-3
特此通告
元谋县南繁冬夏繁国家级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