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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5月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

日期:2023年05月04日   作者:段季枚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拟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78-8321177、0878-8317388、0878-8216097

传 真:0878-8321177

通讯地址: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66号 邮编:6513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1

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供热项目

楚雄州元谋县元马镇能禹新桥108国道(元谋工业园区特色农产品加工区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内)

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1.本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为在楚雄源谋仁食品有限公司现有的锅炉房内安装1台4t/h的燃生物质蒸汽锅炉,为农产品果脯、果蔬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的生产提供蒸汽。燃生物质蒸汽锅炉拟配套水膜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废气后经35m排气筒排放。

1.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废水和设备调试废水),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电钻、吊车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产生噪声污染,而且同时具有间歇的、持续的、高频的、低频的各种噪声。固废(废弃包装材料、边角料)、生活垃圾。

运营期:主要污染物为锅炉运行过程中燃料燃烧产生的烟气,锅炉用脱盐水制备过程产生的脱盐废水、锅炉烟气治理产生的除尘废水,风机、循环池水泵产生的噪声,以及锅炉炉渣和除尘渣。

2.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1)水环境影响。锅炉排污水及脱盐废水进入公司已有的污水处理站末端清水池内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排放。锅炉烟气湿法除尘过程产生的除尘废水,进入除尘废水循环沉淀池(2个,容积为5m3/个)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二是施工人员废水进入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暂存于污水处理站末端清水池内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基本无影响。(2)声环境影响。项目在施工期间会使用电焊机、切割机、电钻、吊车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将产生噪声污染,而且同时具有间歇的、持续的、高频的、低频的各种噪声,主要噪声源强为75—90dB(A),为减小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弃物为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是废包装材料、边角料。锅炉、附属设施安装将产生废包装材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2t,分类清理,其中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其它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经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二是生活垃圾。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为2kg/d。设置临时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1)废气影响。新建锅炉(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运营期产生的锅炉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的废气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有组织排放,外排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二是灰渣堆场扬尘。本项目锅炉灰渣堆放依托原有的锅炉房旁边的灰渣堆场,占地面积约50m2,灰渣堆场上方建有彩钢棚顶,并设置三面围挡,不易起尘,灰渣装卸过程产生的少量扬尘,对项目区及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三是监测。本项目为新建1台4t/h燃生物质锅炉,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制定企业的环境监测计划。在生物质锅炉烟气排口(DA001)对颗

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开展每月一次监测;在厂界对颗粒物进行每季度一次监测。(2)废水影响。一是生产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水及脱盐废水、湿法除尘废水,根据《4430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行业系数手册(初稿)2019年4月)》产排污系数表-工业废水量,燃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锅外水处理),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污系数为0.356吨/吨-原料,本项目设计年使用燃料生物质2240吨,故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797.44t/a(4t/d),锅炉排污水及脱盐废水进入公司已有的污水处理站末端清水池内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不排放。锅炉烟气湿法除尘过程产生的除尘废水,进入除尘废水循环沉淀池(2个,容积为5m3/个)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自身损耗和强制排水,需对锅炉进行水,则锅炉新鲜补充水量为5m3/d1000m3/a。二是生活产生的废水。生产人员在原有的基础上不增加,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综上,项目运营期废水综合利用不排放,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3)噪声影响。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分析,项目运行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70~75dB(A),产噪设备较少,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主要是新建1台4t/h的燃生物质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制定企业的环境监测计划,在厂界四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昼夜监测。(4)固体废物影响。锅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炉渣、除尘灰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生物质颗粒燃料检验报告,生物质颗粒燃料中灰分含量为1.47%,生物质燃料用量为0.7t/h,2240t/a。则生物质燃料燃烧后产生的灰分(包括:锅炉炉渣、除尘灰渣)量为32.93t/a、0.16t/d。灰渣和除尘渣的成分为草木灰,集中收集于灰渣堆棚内,旱季用于公司内预留空地上种植的菜地土壤改良使用,不排放。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

2023年5月4日

上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5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华能元谋帕地光伏项目)
下一条: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关于2023年4月2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华能元谋帕地光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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