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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日期:2022年08月1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一、明确招生任务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招生宣传工作,确保辖区内招生计划圆满完成。各幼儿园要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增加学位数,力争全县学前一年入园率99%以上,三年毛入园率达96%以上。各小学要提前做好排底调查,确保小学入学率达100%。各初级中学要加强与小学对接联系,确保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同时要积极引导、鼓励、支持初中毕业生进入元谋一中和“三校”就读,确保选送学生到元谋一中和“三校”就读任务的完成,确保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9%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4%以上。元谋一中和县职业高级中学要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加强宣传工作,拓宽生源渠道,努力完成招生计划。

二、坚持划片招生

(一)各乡镇小学要根据《元谋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要求,立足现有教育资源,办好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小学附属幼儿园,要不断改善办园条件,不断提高办园效益,力争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辖区幼儿园在园人数的50%以上;各乡镇小学要建立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对辖区内附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指导工作,统筹好辖区内的招生工作,避免恶性竞争,促使幼儿园规模不断扩大。县幼儿园要面向元马镇双龙社区、东城社区适龄幼儿招生。元马镇中心幼儿园要面向马街社区、张二村社区、龙泉社区招生,元马小学幼儿园要面向翠峰社区招生。元马镇中心幼儿园一分园要面向公租房小区招生。元马镇城区所有民办幼儿园要面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电移民瓦渣箐安置点和其他适龄儿童进行招生。甘塘幼儿园要面向水电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进行招生。

(二)各小学要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和招生年龄持续性的原则,认真清查辖区内适龄儿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区域)、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片区内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程序、咨询电话等,对适龄儿童发出《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其中:元马小学双龙校区、翠峰校区和东城校区由学校拟定招生计划和范围,报县教育体育局审定后实施。元马小学片区除招收本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外,还要负责安置好瓦渣箐安置点移民子女入学;能禹小学除招收本辖区内户籍人口子女外,还要统筹安排好辖区内新建小区和易地扶贫搬迁下总括安置点入住家庭子女的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能按时入学。甘塘小学要面向乌东德水电移民和易地扶贫搬迁甘塘安置点进行招生。各小学要积极协助各初级中学做好小学毕业生报到入学工作,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三)元谋一中初中部和各初级中学要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个都不能少”地进入初中就读。元谋一中初中部面向双龙社区、东城社区和丙华村委会户籍的学生和凉山乡那迪村委会户籍学生,以及在东城完小、丙华完小、莲花完小就读的非元马镇户籍的学生招生。元马中学面向元马镇马街社区、张二村社区、翠峰社区、龙泉社区、摩诃社区、大沟社区、星火社区、乐甫村委会、禾阳村委会户籍学生,面向凉山乡把世者村委会、大水井村委会和冷水箐村委会户籍(含在黄瓜园中兴完小就读的凉山学生)的学生,以及在招生片区小学就读的非元马镇户籍学生和瓦渣箐安置点移民子女招生。元谋一中初中部和元马中学除在以上片区招生外,可面向羊街、江边、姜驿、新华、凉山等山区乡(镇)和黄瓜园镇、物茂乡、老城乡、平田乡少数民族聚居村的少数民族及其它乡(镇)苗族、回族毕业生中招收部分民族团结示范班学生,民族团结示范班招生严格按照《元谋县2022年初中民族团结示范班招生录取方案》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脱贫户学生或较少数民族学生;清和中学面向老城乡挨小、丙月、尹地村委会、元马镇清和社区和甘塘安置点招生;老城中学面向老城、那能、丙间、库南、波亨、苴那、老者格村委会招生;其它乡(镇)中学面向本乡(镇)招生。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招生范围招生,向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确保小学毕业生一个不少进入初中。

(四)县城棚改区内原居民子女未迁移户籍的,幼儿园、小学、初中按照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所属社区就近报名入学。

(五)各中小学要统筹规划招生工作,确保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城区中小学要逐步消除大班额。2021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和普通高中一年级严禁新产生46人、51人和55人及以上大班额。各小学要严格执行我省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的规定(即入学年龄为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非必要不办理延缓入学。各初级中学要严格按照下达计划进行招生,不得突破计划班级数和人数。

三、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一)重视和解决随迁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随迁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实际情况,统筹辖区内所有学位,安排好本辖区内随迁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不得推诿扯皮、上交矛盾,做到随迁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入学与本地户口子女在入学上一视同仁,确保每一位随迁务工人员和进城购房人员子女就近入学。

(二)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中小学要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信息排查,提出安置意见上报县教育体育局,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会议,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落实好“一人一案”,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保障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省、州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认真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细化操作程序,保障其就近就便入学。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就核心政策、群众关心的政策疑难点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优化招生流程

(一)简化证明材料。各学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规范信息采集。各县市要规范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可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三)实施整体移交。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村“两委”、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中学参加,由乡镇中心校将辖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整体移交到辖区内对应的中学,办理交接手续,明确毕业学生数、就读学生数、差异数,将移交情况报县教育体育局备案。各中小学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入学率达100%。

五、提高招生信息化水平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全县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继续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完成,请各小学广泛宣传,认真通知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按时间要求进行报名登记。手机无法安装APP的,可借其他亲友手机报名,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报名登记的,学校不再接受报名。如特殊原因无法进行报名登记的,可直接到相应学校报名登记后进行确认。

(一)城区学校(元马镇中心完小、翠峰小学、东城完小、城北小学、能禹中心完小、大沟完小)

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至8月20日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报名。流程为:登录“办事通”,点击“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2.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20日至21日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3.学校于8月27日依据审核结果公布新生名单,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发放《元谋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28日,新生注册报到。

(二)乡镇学校

1.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5日至8月20日登录“一部手机办事通”手机APP或“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报名。流程为:登录“办事通”,点击“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2.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28日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学校依据审核结果公布新生名单,将录取信息推送到“办事通”,发放《元谋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组织新生注册报到。

六、严肃纪律纪律

各学校要严格按计划开展招生工作,严禁未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同意无计划、超计划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城区学校向划定的区域外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到本校入学的学生和不符合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严禁在开学前到片区外进行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向学生或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对于招收县城外其他乡镇进城务工子女入学的,各学校要认真查阅相关资料。一是监护人的务工协议。要求监护人务工地点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且地点相对固定,务工时间满1年以上,用工协议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二是监护人的生活住所。要求监护人有固定居住场所,重点查验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只有满足以上条件的方可接收入学,否则县教育体育局将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一切后果自负。在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和个人,将由县教育纪委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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