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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元马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日期:2023年08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生原则

(一)户籍在元马镇并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坚持划片招生的原则。

(二)非元马镇户籍或户籍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内的县城非公经济经营者、进城务工人员以及其他情况的适龄儿童,按国家相关政策办理入学。

二、招生计划

辖区内各完小根据各自招生范围和生源情况招生。

三、招生年龄条件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范围

(一)户籍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的适龄儿童,在双龙校区报名。

(二)户籍在元马镇翠峰社区和金龙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在翠峰校区报名;非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户籍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子女、企业(金融、烟草、电力、通信等)正式编制职工子女,统一在翠峰校区预报名,学校再根据各完小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为解决“二胎”政策入学高峰问题,2023年元马镇大沟社区元昆路以南的建科国际城、21度时光A区B区、时光里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纳入元马小学翠峰校区招生范围,在翠峰校区报名。

(三)户籍在元马镇东城社区的适龄儿童,在东城校区报名;非元马镇户籍或户籍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的县城非公经济经营者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不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翠峰社区、张二村社区,但居住(自购商品房、自建房)在元马镇双龙社区、马街社区、东城社区、翠峰社区、张二村社区的适龄儿童,统一在东城校区预报名,学校再根据各完小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四)户籍在元马镇张二村社区的适龄儿童,统一在城北小学预报名,学校再根据各完小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五)户籍在元马镇龙泉村委会、清和村委会、丙华村委会的适龄儿童在相应村委会所辖的完小报名。

五、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一)学校招生辖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元马镇城区并属于本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凭以下证件报名,审验材料共二证: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②户口册。

(二)非元马镇户籍或户籍不属于本学校招生范围内(含跨乡镇、跨县)的适龄儿童,凭以下证件报名。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学校招生片区内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审验材料共五证: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元谋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12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⑤在学校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在招生片区内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审验材料共五证: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元谋县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12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招生片区内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在招生片区内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12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村委会(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三)元马镇瓦渣箐安置点适龄儿童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元马中心完小(翠峰校区)报名,审验材料共三证:①《移民搬迁安置协议》;②父母身份证;③户口册。

备注:

1.上述审验材料,请家长提供原件审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备案。

2.父或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正式职工还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父或母个人财政统发结构工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六、招生日程和办法

(一)适龄儿童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8月17日至8月19日登录手机APP“办事通”进行预报名。流程为:登录“办事通”,点击“我要上学”——“小学预报名”——“报名”,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

(二)适龄儿童监护人于8月20日持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学校进行审核确认。(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三)学校于8月26日依据审核结果公布新生名单,发放《元谋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8月27日新生注册报到。

七、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严格按照招生日程按时进行手机APP预报名。不符合招生条件,不按招生公告报名的,学校不予审核。

(二)各适龄儿童要在规定时间内在划定的辖区学校进行报名,不按指定辖区报名或重复报名的,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三)报名登记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等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因城区小学学位较紧,受学校办学规模和教育资源限制而无法在所划片区学校就读的学生,按各指定地点报名后,由辖区学校统筹调配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不按招生公告规定的时间报名登记的,学校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特此通告。

元谋县元马小学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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