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内容。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根据城镇和村庄布局分类,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重点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稳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允许适当安排资金改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条件的村(农场、林场)内道路、桥梁、排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支持完善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社区内必要的配套设施,适当补助“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整村规划建设,集中连片民族村寨整体规划建设,推动民族村寨整体面貌提升,特色建筑保护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村内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要避免与其他渠道安排的资金重复。
2.支持方式。可因地制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允许各地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一两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要根据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形象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