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帮扶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帮扶资金支出进度,确保我县帮扶资金支出能达到9月序时进度要求,计划收回已下达实施的元谋县2026年第一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项目资金51.39万元和搬迁安置区水电费补贴结余资金0.61万元,另行安排项目下达实施。共计划收回结余资金52.00万元,均为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具体明细见附件1)。
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和资金投向要求,从元谋县2026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认真筛选计划实施项目。此批资金项目仍然采取县级提出资金项目安排计划报审后,下达到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实施,计划于2026年9月启动实施,2026年12月底全面完工。
元谋县2026年收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项目结余资金另行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
元谋县2026年收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项目结余资金另行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涉及县人社局,受益农户750户750人。计划下达实施2个项目,均为就业项目。项目计划投资52.0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和资金计划如下:
1、元谋县2026年第三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预计补助人数700人,补助标准按《楚雄州人社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发〔2023〕16号)文件中规定的《楚雄州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参考建议标准》执行,共计需投入资金50.00万元。
2.元谋县2026年第二批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省内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预计补助人数50人,补助标准按《楚雄州人社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社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楚人社发〔2023〕16号)文件中规定的《楚雄州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参考建议标准》执行,共计需投入资金2.00万元。
二、项目实施主体
元谋县2026年收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项目结余资金另行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下达到县人社局,由人社局根据项目安排计划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分别在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中做好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项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群众收入,积极促进乡村振兴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现将项目明细予以长期公告,如有异议,敬请告知。
公告单位监督电话:0878-8211779
省级监督电话:12317、12345
附件:1.元谋县2026年收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项目结余资金汇总表
2.元谋县2026年收回小额信贷贴息补助等项目结余资金另行安排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计划汇总表
元谋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