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元谋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元谋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年09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关于“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楚雄州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税务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文件的通知》(楚医保〔2022〕23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提升参保信息质量,将基本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6%

以上,特殊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应用工作,争取2023年底激活率达到85%以上,使用率达35%以上。

二、参保缴费政策

(一)参保对象。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其他常住人口。以我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2021年度户籍人口为基数,确保参保全覆盖。

(二)筹资标准。按照国家和省州规定,2023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为610元。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中央、省州县各级财政对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补助按照80%、14%、3%、3%的比例执行。

(三)特殊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元谋县资助特殊困难群众参加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经县级相关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或定额资助。对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给予120元/人的定额资助;对经残联部门认定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给予120元/人的定额资助;过渡期内,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未纳

入监测的脱贫人口给予135元/人的定额资助,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给予180元/人的定额资助。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相关部门动态新增的困难对象,可享受参保资助政策。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四)参保缴费时间。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5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3年2月25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不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到乡镇、社区医保经办窗口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符合新生儿免缴费政策的无需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五)统一参保缴费方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缴费方式可由参保群众自行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APP、“一部手机办税费”APP、农商行网上银行等渠道完成缴费;参保群众也可到农商行营业网点、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还可到农商行部署在村委会(社区)的支付通终端网点进行缴费。

三、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人民政府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列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职责任务,建立相应的参保缴费责任机制,尽早安排部署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进。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医保、税务、财政、乡村振兴、教体、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强化沟通配合,协调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税务部门要全面履行城乡居民医保费征收职责,持续优化居民医保征收信息系统,做好征收政策维护;拓宽缴费渠道,优化缴费服务。

医保部门要密切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负责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按照政策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险待遇。

财政部门负责足额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资金和医疗救助参保补助资金,并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及时将资金划入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同级医保部门,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未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教育部门负责提供2022年秋季学期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信息,对医保部门反馈的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进行督促,确保全县学生都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乡村振兴部门负责核定监测对象及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同级医保部门,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未参保监测对象及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残联部门负责核定残疾人员名单及动态信息,及时反馈给医保部门,并协助医保、税务部门督促未参保残疾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加强宣传发动,按时启动征缴。税务部门要迅速启动征缴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参保缴费宣传工作,帮助群众了解政策和参保程序,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税务、医保、财政、农商行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征缴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适时采取联席会议等方式分析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2年9月15日

上一条:元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谋县推动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元谋县:落实延期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助企纾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