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名称:元谋县财政局(章)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章)
报告编号:YMCP-KS-2024-004
项目评价起止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
评价报告出具时间:2024年8月26日
评价分值: |
93.52 |
评价等级: |
优 |
|
|
|
概要表 |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 |
开展评价年度 |
2023年 |
评价类型 |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
县财政局资金管理科室 |
社保股 |
县级预算部门(单位) |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联系人及 联系方式 |
盛光雷 15125766540 |
评价机构 |
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项目负责人及 联系方式 |
杨华全 |
13987680257 |
评价方式 |
第三方评价 |
评价分值 |
93.52 |
评价等级 |
优 |
子项目数 |
1 |
抽查子项目数 |
1 |
占比(%) |
100.00% |
项目类数 |
1 |
抽查类数 |
1 |
占比(%) |
100.00% |
资金情况 |
合计 |
中央资金 |
省级资金 |
州(市)资金 |
县级资金 |
其他资金 |
5,205.00 |
3,572.86 |
1,249.64 |
165.65 |
216.85 |
- |
抽查资金 |
5,205.00 |
抽查资金占比 (%) |
100.00% |
抽查区域 |
元谋县1个项目 |
有效问卷数 |
在缴纳人员有效问卷 122份 待遇领取人员有效问卷121份 |
达到满意 以上份数 |
在缴纳人员 满意115份 待遇领取人员满意108份 |
占比(%) |
在缴纳人员满意占比94.26% 待遇领取人员满意占比89.26% |
目录
摘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三)实施内容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及评价依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二)综合评价结论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三)产出情况分析
(四)效益情况分析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以服务理念转变为抓手,推动扩面增效
(二)以服务模式改变为抓手,落实扩面增效
(三)以压实工作责任为抓手,保障扩面增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
(二)参保结构待优化
(三)基层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七、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参保意识
(二)优化参保结构,实施精准扩面
(三)强化政策培训,提升队伍能力
摘要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全覆盖、调结构、提层次、促转型、防风险”,夯实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以2023年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要作用。
元谋县2023年共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共计5,205.00万元(包含县级财政为各类人员代缴资金47.80万元,省级财政为特殊困难集体代缴资金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3,572.8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收入1,216.98万元,州级财政补贴收入165.6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收入169.05万元。截至2023年年末共支出了5,593.30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3,948.3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1,211.92万元,州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200.40万元,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232.68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论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52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经评价分析,项目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政策进行支出。在人员资格认定、死亡认定、养老金缴纳、发放养老金等方面执行了较为严格的流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的幸福感及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同时也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结构有待优化、基层社保经办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以服务理念转变为抓手,推动扩面增效
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社保服务进家门、落实保障到个人”的服务理念,着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促进参保对象应保尽保。
(二)以服务模式改变为抓手,落实扩面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落实落细。按照《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康乃馨”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11支546人社保服务先锋队,以“八类群体”为重点采集“一户一档”,建立应参未参市场主体实名库,开展社保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活动,同时通过科学设置岗位、重塑服务流程、夯实经办基础、强化技能练兵、延伸基层服务等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社保服务新模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让企业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三)以压实工作责任为抓手,保障扩面增效
持续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以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被征地农民、种养殖大户和致富能手为突破口,实施精准宣传、精准服务、精准扩面,做实做精实名库。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数据比对和动态管理,持续做好入户排查、数据更新工作,做实做细做精扩面增效实名库,同时强化基金监管,规范经办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严守风险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
社保政策宣传普及率不高,部分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解读不精准,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层面不够均衡,大部分群众对实施社会保险的真正意义认识不足,导致参保意识不强。在宣传过程中,深入企业、重点对象宣传服务不够,耐心韧性不足,宣传的重点和实效性不强,政策宣传深度、广度不够,还存在盲区,政策知晓率还有待提升。
(二)参保结构待优化
一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比较高,截至2023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15万人,占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的84.4%;二是选择低缴费档次的人数占比较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人数占当年度总缴费人数的90.84%。上述原因,直接导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待遇领取少,养老保障水平低。
(三)基层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随着社会保险工作业务的扩大,加之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的推进,现有的人员配备、经办能力、服务水平需加强。基层社保工作力量不足,乡镇社保所经办人员大多是兼职,基层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服务不优,容易导致工作出现错误,群众满意度不高。
五、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参保意识
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结合“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和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服务,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消除政策的“信号”盲区和接收“死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参保缴费意识;与群众算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账,鼓励有条件的群众灵活就业积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提高群众自愿提档养老保险的意识,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促进社保扩面提质增效。
(二)优化参保结构,实施精准扩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协调配合,畅通与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渠道,实现数据实时交换,锁定各险种扩面对象,动态更新扩面增效实名库,实现精准扩面。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和三级挂钩包保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挖掘扩面资源,拓宽扩面渠道,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三)强化政策培训,提升队伍能力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理念,强化政策理论、业务经办、服务技能等培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服务优的业务经办队伍,确保政策清楚,解答无疑,业务熟练,管理规范。多措并举,加强普通人群“静脉服务”,困难人群“暖心服务”等人性化服务,不断优化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同时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财政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20〕5号)的要求,结合《元谋县财政局关于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元财绩〔2024〕3号)文件,云南昆审会计师事务所受元谋县财政局委托,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围绕“全覆盖、调结构、提层次、促转型、防风险”,夯实社会保障发展基础,以2023年社会保险重点工作为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元谋县2023年共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共计5,205.00万元(包含县级财政为各类人员代缴资金47.80万元,省级财政为特殊困难集体代缴资金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3,572.8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收入1,216.98万元,州级财政补贴收入165.6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收入169.05万元。截至2023年年末共支出了5,593.30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3,948.30万元,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1,211.92万元,州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200.40万元,县级财政补贴资金支出232.68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下达情况
表1资金下达情况
拨款文号 |
中央 补助资金 |
省级 补助资金 |
州级 补助资金 |
县级 补助资金 |
合计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176号) |
248.44 |
|
|
|
248.44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4号) |
3,227.34 |
|
|
|
3,227.34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补助经费的通知》(元财社〔2023〕186号) |
97.08 |
|
|
|
97.08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州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20号)(元财社〔2023〕184号) |
|
835.93 |
|
|
835.93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175号) |
|
413.71 |
|
|
413.71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州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20号) |
|
|
165.65 |
|
165.65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133号) |
|
|
|
137.59 |
137.59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通知》(元财社〔2023〕133号) |
|
|
|
31.46 |
31.46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元财社〔2023〕20号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补助财政代缴部分和下达县级城乡养老财政代缴资金的通知》(元财社〔2023〕184号) |
|
|
|
47.8 |
47.8 |
合计 |
3,572.86 |
1,249.64 |
165.65 |
216.85 |
5,205.00 |
2.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元谋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按下达的资金文件金额按时拨付到位,到位财政补助资金5,205.00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
(1)中央补贴资金:2023年元谋县收到中央补贴资金共计3,572.86万元,用于支付当年符合领取条件98730人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共3,948.30万元,当年中央补贴结余为-375.44元,追缴多冒领中央基础养老金1.18万元,2022年中央补贴结余为-86.89万元,2023年中央补贴年末滚存结余为-461.15万元。
(2)省级补贴:2023年共收到省级政府补贴资金共计1,249.64万元,实际支出1,211.92万元(其中:用于省级基础养老金支出855.30万元,个人缴费补贴支出289.08万元;用于代缴1-2级重残疾人1209人支出26.18万元,代缴3级残疾人757人支出5.30万元,用于2989人55-59重残疾人补助支出36.06万元),当年省级补贴结余资金为37.72万元,追缴多冒领省级基础养老金0.2万元,2022年省级补贴结余资金为0.82万元,2023年省级补贴年末滚存结余为38.34万元。
(3)州级政府补贴资金:2023年度州级补贴资金收入为165.65万元,支出200.40万元(用于城乡州级缴费补助支出24.15万元,用于城乡州级丧葬补助费支出129.30万元,用于支付加发基础养老金37.09万元,用于1745人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贴支出8.73万元,为3级残疾人保费支出1.13万元),当年州级补贴结余资金为-34.75元,追缴多冒领州级丧葬费和养老金共0.15万元,2022年度州级政府补贴结余资金为43.24万元,2023年州级补贴资金年末滚存结余为8.34万元。
(4)县级政府补贴资金:2023年度县级补贴资金收入为216.85万元,支出232.68万元(用于县级缴费补助支出18.37万元,用于城乡县级丧葬补助费支出129.30万元,用于支付加发基础养老金37.09万元,对4679名低保特困人员代缴保费46.79万元,为757名三级残疾人代缴保费1.13万元),当年县级补贴结余资金为-15.83元,追缴多冒领的丧葬费和养老金共0.15万元,2022年度县级政府补贴结余资金为9.53万元,2023年县级补贴资金年末滚存结余为-6.15万元。
(三)实施内容
本项目涉及元谋县2023年共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共计5,205.00万元(包含县级财政为各类人员代缴资金47.80万元,省级财政为特殊困难集体代缴资金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3,572.8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收入1,216.98万元,州级财政补贴收入165.6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收入169.05万元。
主要政策依据为:
1、缴费补贴
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7号)规定,根据我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特别是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为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差距,制度衔接更加紧密,合理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在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缴费档次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整数倍档次标准,最高档次原则上不超过云南省上一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年缴费额。此后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最低年缴费额同步调整;为引导激励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金结构,提高待遇水平,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缴费补贴进行调整。对于选择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档次的,分别给予30元、35元、40元、60元、72元、84元、96元、108元、120元、180元的缴费补贴;对于选择2000元及以上档次的,定额给予240元的缴费补贴。政府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省财政给与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超出部分由省财政承担50%,州(市)、县级财政承担50%。
2、基础养老金补贴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00%的补助。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42号)文件要求,从2023年7月1日起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从118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23元每人每月,65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从123元每人每月提高到128元每人每月,涉及5元基础养老金增资补发由省级承担50%,随着基础养老金增加,丧葬补助费相应增加,参保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从1,356元提高到1,476元每人每月,所需资金由州、县各承担50%。
3、困难群体补助
对重度残疾的参保人,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从实施细则实施之年起,省级财政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除省级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外,对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符合享受养老补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省级财政同时按月支付养老补助,支付标准与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一致。对持有三、四级残疾证的参保人,州级财政每人每年给予50元的缴费补贴,对持有三级残疾证的参保人,县级财政每人每年另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并同时享受其他政府补贴。
4、丧葬补贴
参保人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按照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发放12个月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利息)可以依法继承。
(四)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表所设绩效指标如下:
一级指标从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二级指标的产出指标对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效益指标对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方面进行评价;满意度指标对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进行评价。三级指标的产出数量指标从领取待遇人员人数和代缴人员人数进行评价;产出时效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时发放率和符合条件代缴时限进行评价;产出质量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否足额发放进行评价;经济效益指标从有领取资格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发尽发率、特殊困难人员政策享受率和降低特殊困难群体负担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可持续影响指标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性方面进行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对城乡老年居民满意度、城乡特殊困难群体满意度进行评价。
(五)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8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股)、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养老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元谋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访调解与劳动关系股)。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元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管理,档案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并对乡镇社保机构的业务经办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等工作。
乡镇社保机构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一般人员配备1-2人,具体负责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指导和业务经办工作。全县建立了村(居)委会协办员制度,每个村社至少设立一名村级协办员,具体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资料收集、经办服务等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1)通过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掌握项目开展进度以及资金执行的具体情况。
(2)通过项目绩效评价了解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项目管理方面是否规范,是否专款专用。
(3)关注资金使用是否有效、资金使用成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3.评价资金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资金范围为元谋县2023年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走资金共计5,205.00万元(包含县级财政为各类人员代缴资金47.80万元,州级财政为特殊困难集体代缴资金32.6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收入3,572.86万元,省级财政补贴收入1,216.98万元,州级财政补贴收入165.65万元,县级财政补贴收入169.05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及评价依据
1.评价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和《元谋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对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文件,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1)科学公正。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此次绩效评价是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复评。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和《元谋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对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文件以及被评价项目基本情况,综合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指标设计。
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包括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四个方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是被评价项目立项、资金投入、资金管理及组织实施情况,产出情况及资金支出效益。因此,在具体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时,提高了产出和效益指标的权重,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在整体权重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次绩效评价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是:15%、25%、32%、28%。设置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共11个二级指标;设置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27个三级指标,共49个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下设立项依据充分性、立项程序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等5个三级指标9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立项手续是否符合政策及法规、项目立项符合长期规划和部门职责、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细化量化、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科学有依据、资金分配是否有据可依等情况。
过程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下设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等5个三级指标19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资金的到位及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照相关规定支出核算、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等情况。
产出指标设置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3个二级指标,下设实际完成率、追缴完成率、实际发放财政补贴增长情况、断保情况、未参保情况等11个三级指标13个评分标准。主要考核项目的实际完成情况及项目质量等情况。
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3个二级指标,下设6个三级指标8个评分标准。主要反映项目实施生产的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3.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因素分析法。通过对影响项目支出实施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影响项目实施效益的因素和项目实施效益未达预期目标的原因,进一步提炼出政策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政策需要改进的方向。
(2)比较法。通过对比分析项目申报情况与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通过详细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问题调研,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通过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访谈,对待遇领取人员、在缴纳人员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项目支出的实施情况及开展内容,调查待遇领取人员、在缴纳人员对项目实施后的满意度。
4.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和历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标准。项目申报时设定了预期完成情况和效益,对于本次绩效评价中支出的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均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2)行业标准。绩效评价相关行业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政策。
(3)历史标准。绩效评价考核项目支出的实施效益,对比的标准为项目实施前时期的历史标准。
5.评价结果
(1)对能够获取标准值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特征和属性,分别从计划标准、经验标准等中获取。
(2)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对定性评价指标采用分析打分,对定量评价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按百分制。
(3)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表2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表
等级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90 |
≥80,<90 |
≥60,<80 |
<60 |
6.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4)《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5)《国务院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15〕48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7〕28号)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8)《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1〕16号)
(9)《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
(1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
(1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4号)
(12)《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
(13)《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楚人社发〔2019〕14号)
(14)《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及相关制度规程〉的通知》(楚人社办通〔2022〕2号)
(15)《元谋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元财绩〔2021〕1号)
(16)《元谋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对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元财绩〔2024〕3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实施方案阶段
评价组根据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实地调研情况,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将制定的绩效指标体系与元谋县人社局进行交流,并且将评价实施方案提交县财政局项目对应资金股室进行方案审核,综合考虑县财政局对应资金股室及元谋县人社局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实地评价阶段
根据编制的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开展实地评价,包括实地访谈,资料核查,问卷调查等工作。
(1)实地访谈。进行现场调查,对项目相关负责人开展访谈。
(2)资料核查。对取得的评价依据资料进行复核以及研究,并对项目支出会计核算凭证进行现场抽查,对提供的评价依据进行复核。
(3)问卷调查。针对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设计调查问卷,通过问卷星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在缴纳人员发放问卷共计243份,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1份,在缴纳人员122份。
3.报告阶段
根据前期调研、实地评价及问卷调查取得的资料,综合各类资料分析、调研情况等,按照确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被评价单位对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反馈意见和建议,评价组对反馈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对评价结果的合理性进行验证。评价组将报告提交元谋县财政局,由财政局组成验收工作组,视情况吸收专家社会力量等参与验收工作。并召开报告验收会议,主要就绩效评价报告内容、质量及有疑义的部分进行沟通交流,并发表验收意见,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终稿。
三、绩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情况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52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经评价分析,项目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按照政策进行支出;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人员资格认定、死亡认定、养老金缴纳、发放养老金等方面执行了较为严格的流程标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群众的幸福感及满意度不断提升。但同时也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结构待优化、基层社保经办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二)综合评价结论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补助)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3.52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5.00 |
15.00 |
100.00% |
过程 |
25.00 |
24.88 |
99.52% |
产出 |
32.00 |
27.82 |
86.94% |
效益 |
28.00 |
25.82 |
92.21% |
合计 |
100.00 |
93.52 |
93.52% |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州级、县级补助)项目投入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9个评分标准,分值为15.00分,得分为15.00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4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投入部分)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规范性 |
2 |
2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3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3 |
|
合计 |
15 |
15 |
|
2.评价分析过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合规。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7号)等相关文件,元谋县人社局制订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度计划及预算,经上级部门批准。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额度合理,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及部门职责。
(2)绩效目标
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明确。元谋县人社局提供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财政承担部分各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代缴保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及一次性丧葬费县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表,设置的绩效目标合理,项目内容相对应,各项绩效指标设置全面。
(3)资金投入
一是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有效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宏观调控管理,强化基金监督,保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顺利运行,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分析编制2023年度元谋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
二是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领取养老金人数31700人,考虑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员增加和死亡、加发基础养老金等综合因素,分配2023年领取养老金人数为33500人,推算出2023年基础养老金补贴收入。2023年死亡人数是结合近三年死亡人数平均数推算得出,按照州政府出台的政策,预计2023年死亡人数为1450人,丧葬补助费每月按708元/人计算,推算出2023年丧葬补助费支出102.66万元。2023个人缴费人数按2022年应续保人数加上预计2023年新参保人数推算得出,个人缴费补贴由各缴费档次人数乘以各级政府应配套的缴费补贴得出缴费补贴收入。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过程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19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5.00分,得分为24.88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5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过程部分)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3 |
2.88 |
根据决算表,实际到位资金5205.00万元,预算资金为5421.90万元,资金到位率96%。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3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8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8 |
|
合计 |
25 |
24.88 |
|
2.评价分析过程
(1)资金管理
一是项目预算资金到位率较高。通过查阅元谋县人社局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表,元谋县人社局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财政收入补贴预算资金合计5,421.90万元,实际下达资金合计5,205.00万元,预算与实际资金差额216.9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6.00%。
二是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较好。通过查阅元谋县人社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社会保险基金年报和资金下达文件,元谋县人社局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到位资金5,205.00万元,实际支出5,774.11万元,预算执行率大于1。
三是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根据现场查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会计凭证、明细账等,元谋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保基金设立了付款账户、专项账户,税务部门对征收养老保险金设置了收款账户,真正做到了“收支两条线”,各险种分别建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社保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情况;各项费用的发放以及基金的拨款均严格按照《楚雄州社会保险基金待遇支付内控监督表》(元谋县)和《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财务审核审批单》办理,并签字确认,审批流程完整。
(2)组织实施
一是已完善社保业务管理体系。根据《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办事指南》及流程图、《元谋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制度中包含了财务会计控制、业务运行控制、信息系统控制,以及对各项事务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办理流程等。
二是项目管理制度执行较好。根据《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充实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的通知》、《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设岗定责方案》、《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7〕144号),各行政业务股室、经办机构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促进加强基金管理,共同维护基金安全。行政业务部门提供了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基金管理等政策制度支持,对社会保险政策、基金管理制度的调整变化进行解读指导;稽核部门重点履行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职能,稽核工作人员保持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直接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产出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1个评分标准,分值为32.00分,得分为27.82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6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产出部分)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6 |
5.9 |
全县参保覆盖率为95%,未到达全覆盖。 |
追缴完成率 |
3 |
3 |
|
产出质量 |
实际发放财政补贴增长情况 |
3 |
3 |
|
断保情况 |
2 |
1.92 |
根据访谈和调查问卷,得知有4.1%的人存在断保情况。 |
未参保情况 |
3 |
3 |
|
社保扶贫情况 |
3 |
3 |
|
基础养老金发放率 |
2 |
2 |
|
乡镇社保经办人员流动率 |
4 |
0 |
根据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乡镇社保经办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处于不稳定状态。 |
产出时效 |
缴费补贴缴纳及时性 |
2 |
2 |
|
待遇发放及时性 |
2 |
2 |
|
追缴及时率 |
2 |
2 |
|
合计 |
32 |
27.82 |
|
2.评价分析过程
(1)产出数量
一是根据访谈了解到2023年元谋县参续保任务9.05万人,实际完成9.05万人,完成率100%,按时按量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
二是元谋县辖3镇7乡,共64个村民委员会,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605个村(居)民小组。根据访谈和参保人员信息了解,2023年全县参保人员覆盖率95.00%,未达到全覆盖。
三是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及时按照政策规定进行代缴,根据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人员名单,2023年对符合代缴条件的低保特困对象代缴4679人共46.79万元,重度残疾人代缴1309人保费共26.18万元。
(2)产出质量
一是断保情况较少。参保过程中存在极少断保情况,通过对122名在缴纳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到有5人在参保过程中存在断保情况占比4.1%,断缴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宣传普及率不高,部分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解读不精准,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层面不均衡,其中还包括漏缴保费的情况。
二是参保完成情况较好。根据访谈了解,元谋县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居民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23年12月底,参保总人数13万人,实际完成数13.15万人,参保率为101.15%。
三是政策对特殊人群保障到位。2023年省级财政补助用于2989名城乡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费支出36.06万元,用于1309名重残人员代缴保费26.18万元,为757名三级残疾人代缴保费5.30万元;州级财政补助用于1745名三四级残疾人缴费补贴支出8.73万元,用于757名三级残疾人代缴保费1.13万元;县级财政补助用于4679名低保特困人员代缴保费46.79万元,为757名三级残疾人代缴保费1.13万元。
四是基础养老金发放率高。2023年基础养老金发放4,913.85万元,其中:中央基础养老金支出3,948.30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支出855.30万元,省级对55—59周岁重残人员养老补助费支出36.06万元,州级加发基础养老金37.09万元,县级加发基础养老金37.09万元,已全部发放。但截至2023年,中央补助缺口资金达-461.15万元,影响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五是乡镇社保经办人员流动性大,不稳定。通过对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了解到基层社保工作力量不足,乡镇社保所经办人员大多是兼职,基层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服务不优,经办能力有待加强,服务质量需要提升。
(3)产出时效
一是缴费缴纳补贴和待遇发放及时。根据2023年参保人员信息台账及缴费台账,已及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缴费补贴。经抽查元谋县人社局发放待遇凭证,养老金正常发放、审批流程完整、金额核对无误、会计核算准确、待遇支付严格。同时,通过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可知,100%的待遇领取人员反馈养老金每月及时到账且金额足额。
二是对涉及违规领取待遇人员追缴及时。通过访谈2023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涉及违规领取待遇25人,已追回25人,追回多领养老保险待遇2.03万元。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项目效益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8个评分标准,分值为28.00分,得分25.82为分,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表7项目支出指标得分表(效益部分)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扣分说明 |
社会效益 |
公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 |
2 |
1.67 |
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2份在缴纳人员,其中83.61%的人认为缴纳养老保险意义大,能保证未来退休后有稳定收入。 |
待遇领取人员生活质量 |
6 |
5.66 |
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1份待遇领取人员,其中83.47%的人认为通过缴纳养老保险,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16.53%的人认为有一定改善;0%人认为没有从根本上改善。 |
政策知晓率 |
6 |
5.41 |
根据实际收到的有效问卷122人在缴纳人员中有1人不知晓,在121人待遇领取人员中有11人不知晓;调查问卷显示经办人员坚持长期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宣传,但仍然出现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占比为1.65%;根据实际收到的有效问卷121份在缴纳人员,其中23.14%的人不了解未来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
“四个好”实施政策落实 |
4 |
4 |
|
可持续影响 |
养老保险保障率 |
4 |
3.34 |
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1份待遇领取人员,其中83.47%的人认为项目的持续实施,能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生活保障,能对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稳定产生积极影响。 |
满意度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6 |
5.74 |
根据实际收到的243份调查问卷,其中91.77%的满意,8.23%的一般。 |
合计 |
28 |
25.82 |
|
2.评价分析过程
(1)社会效益
一是公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认知程度待提高。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2份在缴纳人员,其中83.61%的人认为缴纳养老保险意义大,能保证未来退休后有稳定收入;从统计调查情况看,还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加深公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了解。
二是待遇领取人员生活质量提高。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1份待遇领取人员,其中83.47%的人认为通过缴纳养老保险,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16.53%的人认为有一定改善;从统计调查情况看,缴纳养老保险能够对居民养老的难题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保证居民收入稳定,促进构建和谐社会。
三是政策知晓率高。根据实际收到的有效问卷122人在缴纳人员中,有1人不知晓;121人待遇领取人员中,有11人不知晓;从统计调查情况看,通过经办人员坚持长期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的方式对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宣传,起到很大的宣传作用,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高,但仍然出现宣传不到位的情况,根据有效问卷统计有2人未接受过宣传。
四是“四个好”实施政策落实到位。通过访谈了解到,元谋县认真落实“四个好”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做到了年初部署政策宣传,积极印刷政策宣传材料,分发各乡镇,主要依托乡镇、村委会、社区开展政策宣传,及时比对、反馈城乡居民未参保的数据,其中包括低保、特困、重残等特殊人员信息,并要求各乡镇对特殊人员100%的参保,以及涉及户籍地发生变化的,及时办理关系转移,楚雄州内的只是转移参保关系,不转移资金,楚雄州外的既转移参保关系,还要转移资金,对于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每月25日以前足额发放。
五是能为城乡居民解决养老问题。根据实际收到有效问卷121份待遇领取人员,其中83.47%的人认为项目的持续实施,能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生活保障,能对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稳定产生积极影响。
(2)满意度
项目分二类人群进行调查问卷的发放及分析,共计发放调查问卷243份,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1份,在缴纳人员122份。有89.26%的待遇领取人员以及94.26%的在缴纳人员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保持满意的态度,有10.74%的待遇领取人员以及5.74%的在缴纳人员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为一般,从统计调查情况看,多数群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满意。
五、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以服务理念转变为抓手,推动扩面增效
以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为着力点,牢固树立“社保服务进家门、落实保障到个人”的服务理念,着力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促进参保对象应保尽保。
(二)以服务模式改变为抓手,落实扩面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落实落细。按照《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社会保险“康乃馨”行动常态化机制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11支546人社保服务先锋队,以“八类群体”为重点采集“一户一档”,建立应参未参市场主体实名库,开展社保送政策送宣传送服务活动,同时通过科学设置岗位、重塑服务流程、夯实经办基础、强化技能练兵、延伸基层服务等举措,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社保服务新模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让企业群众享受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三)以压实工作责任为抓手,保障扩面增效
持续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和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扩面增效挂钩联系“包保”工作机制,以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被征地农民、种养殖大户和致富能手为突破口,实施精准宣传、精准服务、精准扩面,做实做精实名库。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数据比对和动态管理,持续做好入户排查、数据更新工作,做实做细做精扩面增效实名库,同时强化基金监管,规范经办流程,强化监督管理,严守风险底线,筑牢安全防线,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宣传不到位
社保政策宣传普及率不高,部分从业人员对社保政策解读不精准,政策宣传针对性不强、覆盖层面不够均衡,大部分群众对实施社会保险的真正意义认识不足,导致参保意识不强。在宣传过程中,深入企业、重点对象宣传服务不够,耐心韧性不足,宣传的重点和实效性不强,政策宣传深度、广度不够,还存在盲区。
(二)参保结构待优化
一是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占比较高,截至2023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3.15万人,占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的84.4%;二是选择低缴费档次的人数占比较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人数占当年度总缴费人数的90.84%。以上原因,直接导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待遇领取少,养老保障水平低。
(三)基层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
随着社会保险工作业务的扩大,加之社保综合柜员制改革工作的推进,现有的人员配备、经办能力、服务水平待加强。基层社保工作力量不足,乡镇社保所经办人员大多是兼职,基层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政策不熟、业务不精、服务不优,容易导致工作出现错误,群众满意度不高。
七、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增强参保意识
常态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结合“四万三进”暨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和社保“三出三进三深入”常态化上门服务,创新宣传手段和方法,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消除政策的“信号”盲区和接收“死角”,提高群众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参保缴费意识;与群众算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账,鼓励有条件的群众灵活就业积极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提高群众自愿提档养老保险的意识,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促进社保扩面提质增效。
(二)优化参保结构,实施精准扩面
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强协调配合,畅通与公安、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渠道,实现数据实时交换,锁定各险种扩面对象,动态更新扩面增效实名库,实现精准扩面。充分发挥社保服务先锋队作用和三级挂钩包保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挖掘扩面资源,拓宽扩面渠道,在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的同时,突出优化参保结构,将更多人员纳入更高保障水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老有颐养,通过扩面提质,加大再分配力度,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更加公平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和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三)强化政策培训,提升队伍能力
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服务理念,强化政策理论、业务经办、服务技能等培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建立一支政策熟、业务精、服务优的业务经办队伍,确保政策清楚,解答无疑,业务熟练,管理规范。多措并举,加强普通人群“静脉服务”,困难人群“暖心服务”等人性化服务,不断优化提升社保服务水平。同时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行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
附件: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统计表
附件1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评价依据 |
得分 |
决策 (15分)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规范性 |
2 |
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依据情况。项目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①制订本县城居保年度计划及预算,预算上报上级部门经过批准,且后期预算调整经过上级部门审批得2分 |
该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 |
2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①项目是否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1.5 |
②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地区实际情况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项目申报书、绩效目标 |
1.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设定的绩效指标足够细化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2 |
②设定的绩效指标考核对象明确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
绩效目标表 |
1 |
使用定量指标率=(绩效目标定量指标/总指标)×100% 该项得分=定量指标使用率×1分 |
绩效目标表 |
1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 |
项目预算编制是否经过科学论证、有明确标准,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制订及调整具备充分的政策依据及实际数据支撑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预算资料 |
1.5 |
②预算确定的预算支出投资额或资金量与单位工作任务相匹配得1.5分,否则不得分 |
预算资料 |
1.5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3 |
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是否有测算依据,与补助单位或地方实际是否相适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预算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合理性情况。 |
①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预算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得3分 |
《元谋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批复》(元财社〔2023〕50号)、预算资料 |
3 |
过程 (25分)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资金与预算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①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该项得分=资金到位率×3分 |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表、资金下达文件 |
2.88 |
预算执行率 |
3 |
项目预算资金是否按照计划执行,用以反映或考核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
①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该项得分=预算执行率×3分 |
元谋县社保中心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报编制说明、资金下达文件 |
3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3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得1分 |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 |
1 |
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得1分 |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 |
1 |
③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1分 |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明细账、会计凭证及附件 |
1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①制订了相应的社保查询、举报受理相关流程制度得1分 |
《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有关参保登记申请办事指南及流程图 |
1 |
②制订了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流程及相关制度得1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手册》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办事指南以及流程图 |
1 |
③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访谈 |
1 |
④对社保经办人员是否进行政策制度培训,是得1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制度(试行)》、访谈 |
1 |
⑤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 |
1 |
⑥建立了绩效管理制度及考核体制,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体系的得3分 |
《元谋县县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8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相关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 |
1 |
②待遇审核并支付严格按照规程等相关制度执行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 |
1 |
③社保基金财务核算符合国家相关会计核算制度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 |
1 |
④社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得0.5分,否则不得分;社保经办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是否落实到位得0.5分,否则不得分 |
《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充实预算绩效领导小组的通知》、《元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及设岗定责方案》 |
1 |
⑤重复、死亡人员领取待遇监督核查到位得1分,否则不得分 |
访谈 |
1 |
⑥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核与其他部门数据共享核实后严格执行对重残人员、贫困监测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代缴政策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访谈 |
1 |
⑦信息系统维护专业、及时,能查询养老保险人员情况、基金缴交和养老金领取等相关情况的得1分,否则按实际比例扣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务控制制度(试行)》、《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试行)》 |
1 |
⑧经办人员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及时为参保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得1分,否则不得分 |
《楚雄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试行)》 |
1 |
产出 (32分)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6 |
项目实施的实际完成人数与计划完成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超额完成年度参续保任务目标得2分,未完成按实际占比得分 |
年度工作总结 |
2 |
②全县参保人员覆盖率,该项得分=覆盖率×2分 |
访谈全县参保覆盖率95% |
1.9 |
③对特殊重点对象实现100%代缴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代缴人员明细 |
2 |
追缴完成率 |
3 |
考察项目养老保险待遇追缴完成情况 |
养老保险待遇追缴完成率达到100%得3分,否则按实际比例扣减相应得分 |
访谈 |
3 |
产出质量 |
实际发放财政补贴增长情况 |
3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产出数与实际产出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①2023年实际发放财政补贴比2022年增长的,得3分;下降不得分。 |
访谈2023年比2022年增加了15.76% |
3 |
断保情况 |
2 |
①根据调查问卷结果,了解断保人数占调查人数的比例,该项得分=(1-比例)×2分 |
调查问卷4.1%的人存在断保的情况 |
1.92 |
未参保情况 |
3 |
①未参保人员较2022年下降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访谈 |
3 |
社保扶贫情况 |
3 |
①残疾人员、贫困监测人员和低保特困人员代缴人数及金额较2022年上升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
访谈 |
3 |
基础养老金发放率 |
2 |
①资金全部用于城居保养老保险支出,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率=累计实发人数/累计应发人数×100%,该项得分=发放率×2分 |
2023年1-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决算资料 |
2 |
乡镇社保经办人员流动率 |
4 |
①乡镇社保经办人员流动小或基于稳定得4分,反之,不得分 |
元谋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 |
0 |
产出时效 |
缴费补贴缴纳及时性 |
2 |
|
①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人员按规定及时缴纳缴费补贴得2分,否则不得分 |
2023年1-1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明细 |
2 |
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率 |
2 |
①待遇资金按月发放,无无故拖延、挪用情况得2分,否则不得分 |
调查问卷100% |
2 |
追缴及时率 |
2 |
考察项目养老保险待遇的追缴及时情况。 |
老保险待遇的追缴及时率达到100%,得满分;否则,按实际 比例扣减相应得分。 |
访谈 |
2 |
效益 (28分) |
社会效益 |
公众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险的认知 |
2 |
主要考核参保人员人数的增长覆盖面以及对政策的宣传力度等。 |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群众是否认为缴纳养老保险意义大,能保证未来退休后有稳定收入。该项得分=认为意义大的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2分 |
调查问卷83.61% |
1.67 |
待遇领取人员生活质量 |
6 |
①通过缴纳养老保险,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改善,提高了居民的幸福感得6分;缴纳养老保险能够对居民的生活质量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但并未能作为居民养老唯一途径得4分;缴纳养老保险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生活问题未起到作用不得分。该项得分为各选项对应的分值×占比之和。 |
调查问卷 |
5.66 |
政策知晓率 |
6 |
①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结果反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知晓率,知晓率=(被调查总人数-不知晓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该项得分=知晓率×2分 |
调查问卷95.06% |
1.9 |
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坚持长期发放宣传资料,上门服务等方式取得一定宣传成效得2分,不宣传或宣传流于形式按相应占比扣分 |
调查问卷未宣传占1.65% |
1.97 |
③通过问卷了解,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群众是否了解未来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该项得分=(被调查总人数-不了解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2分 |
调查问卷不了解占比23.14% |
1.54 |
“四个好”措施政策落实 |
4 |
①“四个好”措施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得4分(“四个好”是指养老政策宣传好、基础数据筛查好、转移接续服务好、养老待遇发放好),否则不得分。 |
访谈 |
4 |
可持续影响 |
养老保险保障率 |
4 |
项目的持续实施,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生活保障 |
①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的持续实施,能否为老年人提供持续的生活保障,对缩小贫富差距、维持社会稳定产生积极影响。该项得分=认为能的人数/被调查总人数×100%×4分 |
调查问卷83.47% |
3.34 |
|
满意度 |
参保人员满意度 |
6 |
考察元谋县参保人员对该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①评分标准(满意度档位共计3档其中第一档位:“满意”基础分值为6分、第二档位“一般”,基础分值为3分、第三档位:“不满意”基础分值为0分;根据各档位所占百分比×各档位基础分值之和确定最终得分) |
调查问卷 |
5.74 |
合计 |
93.52 |
附件2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调查问卷 (在缴纳人员)
1、您是否知晓当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知晓 |
121 |
99.18% |
B.不知晓 |
1 |
0.82%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2、您每年缴纳的社保费用属于下列哪个层次?(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200元 |
46 |
37.7% |
B.300元 |
2 |
1.64% |
C.400元 |
1 |
0.82% |
D.500元 |
32 |
26.23% |
E.600元 |
1 |
0.82% |
F.700元 |
2 |
1.64% |
G.800元 |
2 |
1.64% |
H.900元-3000元 |
23 |
18.85% |
I.一千的整数倍 |
13 |
10.66%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3、您是否愿意在现缴费档次的基础上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102 |
83.61% |
B.否 |
20 |
16.39%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4、您选择较高档次(500元/年以上)缴费的原因()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经济能力可以承受 |
54 |
52.94% |
B、多缴待遇高些 |
37 |
36.27% |
C、多缴政府补贴多 |
9 |
8.82% |
D、其他原因 |
2 |
1.96%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02 |
|
5、您选择较低档次缴费的原因是()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没有经济能力缴高档次 |
13 |
65% |
B、缴高低档次待遇差别不大 |
5 |
25% |
C、不知道有高的档次 |
0 |
0% |
D、对政府政策不信任 |
0 |
0% |
E、其他原因 |
2 |
1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20 |
|
6、您在参保过程中是否存在断保的情况?()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不存在 |
117 |
95.9% |
B.存在(原因:) |
5 |
4.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7、您认为缴纳养老保险的意义大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意义大,保证未来退休后有稳定收入 |
102 |
83.61% |
B.有意义,但并未能作为未来养老的唯一途径 |
20 |
16.39% |
C.没意义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8、您知道您未来领取的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了解 |
94 |
77.05% |
B.不了解 |
28 |
22.95%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9、您认为现在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还存在哪些问题?( ) [多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 |
100 |
81.97% |
B.养老保险费偏高 |
24 |
19.67% |
C.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衔接不到位 |
47 |
38.52% |
D.养老保险服务不到位 |
14 |
11.48% |
E.其他 |
26 |
21.3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0、您认为本地的养老保险服务机构服务态度及办事效率如何?(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好 |
111 |
90.98% |
B.较好 |
7 |
5.74% |
C.一般 |
3 |
2.46% |
D.较差 |
0 |
0% |
E.差 |
1 |
0.82%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1、您的养老保险卡账户信息方便查询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能 |
106 |
86.89% |
B.能查询但不方便 |
9 |
7.38% |
C.不知道如何查询 |
7 |
5.74% |
D.不能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2、若您有查询咨询服务的需求,您更偏向于哪一种查询咨询服务方式()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通过登录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门户网站或云南省12333公共服务网进行经办查询咨询服务 |
65 |
53.28% |
B.通过云南12333微信公众号进行经办查询咨询服务 |
17 |
13.93% |
C.通过云南人社手机APP进行经办查询咨询服务 |
17 |
13.93% |
D.经办服务窗口现场 |
23 |
18.85%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3、您所在地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如何进行宣传的?( ) [多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统一在窗口发放资料 |
101 |
82.79% |
B.经办员上门宣传 |
103 |
84.43% |
C.当地进行广播影视宣传 |
88 |
72.13% |
D.微信公众号 |
85 |
69.67% |
E.抖音短视频 |
48 |
39.34% |
F.未进行宣传 |
2 |
1.64%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4、您对目前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满意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满意 |
115 |
94.26% |
B.一般 |
7 |
5.74% |
C.不满意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2 |
|
15、您对养老保险机构的服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吗? [填空题]
元谋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中央、省、州、县级补助)绩效评价调查问卷(领取待遇人员)
1、您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否及时到账,金额是否足额?(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及时到账且足额 |
121 |
100% |
B.未及时到账且足额 |
0 |
0% |
C.金额有误差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2、您身边是否存在有已经离世尚在领取养老金的情况?(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存在 |
9 |
7.44% |
B.不存在 |
107 |
88.43% |
C.不知道 |
5 |
4.13%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3、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了解吗?(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非常了解 |
78 |
64.46% |
B.比较了解 |
32 |
26.45% |
C.了解较少 |
11 |
9.09% |
D.不了解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4、您所在地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是如何进行宣传的?( ) [多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统一在窗口发放资料 |
101 |
83.47% |
B.经办员上门宣传 |
108 |
89.26% |
C.当地进行广播影视宣传 |
88 |
72.73% |
D.微信公众号 |
85 |
70.25% |
E.抖音短视频 |
48 |
39.67% |
E.未进行宣传 |
2 |
1.65%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5、养老金对您的生活改善情况如何?是否提升了自我幸福感?()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缴纳养老保险对居民养老的难题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使我的生活水平得到较大改善。 |
101 |
83.47% |
B.缴纳养老保险能够对居民的生活质量起到一定的改善作用,但并未能作为居民养老唯一途径。 |
20 |
16.53% |
C.缴纳养老保险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生活问题未起到作用。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6、您认为您所在地的养老保险服务机构服务态度及办事效率如何?(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好 |
110 |
90.91% |
B.较好 |
10 |
8.26% |
C.一般 |
1 |
0.83% |
D.较差 |
0 |
0% |
E.差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7、您认为现在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还存在哪些问题?( ) [多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偏低 |
91 |
75.21% |
B.养老保险费偏高 |
21 |
17.36% |
C.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衔接不到位 |
32 |
26.45% |
D.养老保险服务不到位 |
6 |
4.96% |
E.无 |
27 |
22.3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8、您是否知道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93 |
76.86% |
B.否 |
28 |
23.14%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9、您认为缴纳养老保险是否有重要意义、能否保证未来退休后有稳定收入?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是 |
120 |
99.17% |
B.否 |
1 |
0.83%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10、您是否赞同每年对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赞同 |
113 |
93.39% |
B.不赞同 |
8 |
6.61%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
11、您对领取的养老金是否满意? [单选题]
选项 |
小计 |
比例 |
A.满意 |
108 |
89.26% |
B.一般 |
13 |
10.74% |
C.不满意 |
0 |
0% |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
1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