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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谋县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的公示

日期:2019年12月0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随着元谋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以及重大项目的实施,调整完善时上级下达,并布局于县域内各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指标逐渐被使用,而社会经济在不断发展,建设用地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剩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已无法满足元谋县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项目用地需求。为保障元谋县的建设项目能按计划实施,完善项目用地手续,元谋县人民政府积极向州人民政府争取州级预留指标。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追加楚雄市等四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的批复》(楚政复〔2019〕20号),为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满足元谋县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楚雄州人民政府同意追加元谋县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0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0公顷。同时,经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同意分解州级追加的城乡建设指标4.82公顷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4.82公顷至黄瓜园镇,以保障黄瓜园镇重点建设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

元谋县小雷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属工业聚集区项目之一,黄瓜园镇“四位一体”试点村建设项目属民生项目,两项目建设均符合元谋县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但由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得以顺利实施。为使得以顺利实施,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等要求开展了黄瓜园镇规划调整工作,编制完成了《元谋县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现将《调整方案》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1.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60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规定及要求,开展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

2.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保障元谋县小雷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黄瓜园镇“四位一体”试点村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实施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必要的。通过规划调整,乡镇用地结构更加合理,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用地理念得到全面贯彻,有利于提高规划实施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促进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二、规划调整方案

本次规划调整对象为《元谋县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调整仅对黄瓜园镇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不涉及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未发生变化。方案仅涉及指标的调入,调入建设用地指标4.82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指标,指标来源于楚雄州人民政府追加元谋县的州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规划调整后,元谋县以及黄瓜园的主要指标规划目标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

三、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1.规划调整后,元谋县和黄瓜园镇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均发生了变化。但各主要指标规划目标均控制在上级下达指标范围内。

2.本次规划调整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布局,促进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整方案可行。

四、规划调整相关审批情况

《调整方案》于2019年11月12日经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实施,批复文件为《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元谋县黄瓜园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调整方案的批复》(楚自然资复〔2019〕12号)。

本次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9日,如对该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海杨 联系电话:0878-8214606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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