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边乡位于元谋县域东北部,是乌东德水电站移民安置的主要区域。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江边乡集镇搬迁建设,在《元谋县江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中布局的基础设施和民生用地已不能满足江边乡集镇。为加快推进江边乡集镇搬迁工作,江边污水处理厂、江边变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江边敬老院、江边基督教务管理房、江边乡公益性公墓等民生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为满足江边乡新集镇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对《元谋县江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启动规划修改工作。通过规划修改,为江边乡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奠定基础,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元谋县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现已编制完成《元谋县江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1.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7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19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的规定及要求,开展江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工作。
2.江边污水处理厂、江边变电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迫在眉睫;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江边敬老院、江边基督教务管理房、江边乡公益性公墓等民生项目的建设是切实必要的。为保证以上项目依法依规顺利实施,开展规划修改以满足项目用地需求是十分必要的。
二、规划修改方案
《修改方案》中修改地块总规模5.8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入1.61公顷(全部位于江边乡),指标调出1.38公顷(其中黄瓜园镇0.87公顷,羊街镇0.5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入1.21公顷(全部位于江边乡),指标调出1.44公顷(全部位于元马镇);建设用地性质调整0.23公顷(全部位于黄瓜园镇,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调整为交通水利用地)。
修改后,元谋县耕地面积增加0.09公顷,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变,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减少0.09公顷,不突破元谋县主要用地指标和目标。
三、规划修改实施的影响
1.本次规划修改涉及江边乡、元马镇、黄瓜园镇、羊街镇。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均未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
2.本次规划调整有利于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布局,促进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调整方案可行。
四、规划修改相关审批情况
《修改方案》于2019年4月29日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文件为《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元谋县江边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年-2020年)修改方案的批复》(楚政复〔2019〕30号)。
本次规划修改公示期间为2019年4月30至2019年5月10日,如对该方案有意见请反馈至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李海杨 联系电话:0878-8215456
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