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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的批复

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作者:杨向方   来源:元谋县民政局    点击:[]

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

陈富彪、陈富荣、文自超、吴腾冲、吴晓龙 、吴 杏、杨 磊、杨本平、缪光芹等发起人,你们报送的申请成立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请在发文之日起3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章程,选举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领取登记证书。

二、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依照核准的社团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三、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接受民政部门的年度检查。

四、元谋龙川江林木良种产业协会的印章式样、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银行账号复印件,报元谋县民政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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