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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云南钰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元谋县江边乡。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元谋龙街渡红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约180.03亩,建设主要内容:1.红军长征展陈馆提升改造(屋顶修缮、外立面门窗更换、增设消防电梯无障碍坡道、二楼走廊防水、室内空调和排烟系统、室内展陈提升建设);2.新建消防安全设施,防灾减灾设施(含防雷设施),配套供电设备设施;3.红军岛生态环境污水处理设备一套;4.文物保护区风貌改善和环境整治;5.原变配电站职工生活区修缮。项目计划总投资2560.00万元,设计费约50万元,建安工程及设备计划投资约190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2.5.1 设计: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全部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甲方完成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专家咨询、组织专家论证会、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设计后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范围以设计任务书及合同签订为准。

2.5.2 施工:完成本项目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组织验收;完成竣工图的编制、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

2.6 质量要求:

2.6.1 设计: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规范,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要求并一次性通过审批;并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2.6.2 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及国家、省、市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

2.6.3 总承包承诺: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T50358-2017) 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须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2 财务要求: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3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3业绩要求:

3.3.1 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合同设计费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3.2 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建安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做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4.2 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3 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原件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4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4.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建设工程投标人依法依规参加投标活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确保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设计、施工服务全过程。

3.5 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由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担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人单位的人员),须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附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5.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应附注册建筑师证书、身份证、学历证原件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5.3 拟配备设计人员要求: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须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须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拟配备的专业负责人应付身份证、职称证(若有)、资格证(若有)、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3.5.4拟配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取得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应附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资格证(若有)、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拟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应附供身份证、职称证(若有)、资格证(若有)、毕业证原件扫描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

其余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投标时须具备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电子版需放在投标文件中。协议书中应明确各方责任,且注明联合体牵头人。并满足以下要求(以下条款均只适用于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情况):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成员方确定资质等级),并将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是设计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能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8:00时至2022年10月28日23:59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楚雄州》。

5.2 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5.3 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5.3.1 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楚雄州”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5.3.2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

5.3.3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问题,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5.3.4在开标系统下达电子签名命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签名确认】按钮进行签名确认,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签名确认工作,签名确认成功之后,右下角方会出现“签名确认成功”提示,投标人的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即操作完成。

5.3.5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交易指引,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5.3.6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7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6、其他要求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且必须确保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查看相关补遗书等文件,如不及时查看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谋县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元马镇滨河小区二期原房地产公司办公室

联系人:解工

电话:0878-8215320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钰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宏盛达滇池柏悦5 幢27楼2701号

联系人:刘占金

电话:13888070561

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878-8319167

2022 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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