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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食堂)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年01月03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谋县第一中学扩建项目(食堂)已由元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元发改字[2022]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谋县第一中学,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908万,其余部分学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元谋县第一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元谋县第一中学。

2.2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全部内容(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1栋2层学生食堂建筑面积约1901.37㎡(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 年 1 月起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相关承诺,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2 年 1 月起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等扫描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财务要求:2019至2021(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7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均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27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9-1-1,业绩内容为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注: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均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三年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起至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具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近三年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原件,公司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提供查询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的,可提供劳动保障信用记录线上查询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

(5)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6)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2 年 1 月起任意连续 6 个月的社保证明,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求:①按规定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②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落实银行按月按时足额通过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制度;③实行农民工实名管理,在施工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和进行用工管理信息公示;④招标人在拨付工程项目各项款项时,优先拨付人工费用,并将人工费用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3日08:00时至2023年1月9日23:59时。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6.2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6.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2月1日08:30时,开标地点: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3.3开标方式:采用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6.3.4开标时投标单位无须到现场出席开标会。各投标单位对上传的相关证件及证明资料真实性负责(确保上传的相关资料清晰可辨,如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影响评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到达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方能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后方的【进入】按钮进入开标室页面,进行系统自动签到(温馨提示:登录及电子签名时需要用企业CA锁,解密时需要用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为了不频繁更换CA锁影响解密及签名确认,故建议投标文件加密时采用企业CA锁进行加密);

6.3.5开标系统下达网上解密指令后,投标单位点击上方【网上解密】进入网上解密界面,各投标单位必须在系统下达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6开标过程中,待全部投标单位解密成功唱标后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以在线发起异议,点击右上角的【提出异议】按钮,填写异议详细内容之后进行提交,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

6.3.7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

6.3.8开标当天投标人无法正常登录系统、无法正常解密的,应及时联系筑龙客服说明问题并请求远程协助检查确认问题,同时联系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6.3.9有关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未尽事宜,按照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政策法规--市级规范性文件”公布的《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远程解密网上开标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选择“楚雄州”(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元谋县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元谋县元马镇元东路36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东路482号附7号

邮 编:

651300

邮 编:

650000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人:

尹工

电 话:

18008783337

电 话:

1831438145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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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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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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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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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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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0878-8319167

2022 年 12 月 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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