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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日期:2023年12月2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第14号(总第535号)

(2023年12月27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3年12月,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竣工决算审计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元谋县审计局对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分三个标段进行了招标,其中:一标段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由云南后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1 428 894.65元中标。二标段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云南盛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4 926 174.29元中标。三标段(0.4KV线路架设)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由元谋升发园林园艺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 45 000元中标。

1.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情况。

2018年3月19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社会〔2018〕110号)进行批复,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1、景区内道路2000m;2、景区内游步道5000m;3、环境整治及绿化20000m2;4、休闲长廊3000m;5、旅游厕所扩建200m2;6、红军标语修复200m2。项目估算总投资80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47万元,地方配套162万元。

2.初步设计批复情况。

2019年9月23日,元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军旅游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元住建字〔2019〕169号)进行批复,项目计划总投资809万元。

3.其他批复情况。

土地使用证:2010年12月,元谋县国土资源局核发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使用权面积为19998m2。

选址意见:2018年3月18日,楚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发该项目《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云景选第01号)。

施工图审查:2018年9月11日,云南汇邦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了《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编号:11809110062)。

环评影响:2019年7月15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元谋分局核发该项目《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元环许准〔2019〕19号)。

施工许可证:2019年9月29日,元谋县行政审批局核发该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元景建证第元谋县201800001号)。

水土保持:2023年2月8日,元谋县行政审批局核发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元审批准字〔2023〕7号)。

审计结果表明,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工程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 271 342.57元。

本次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2 757 302.57元中,因多计工程价款的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26 769.22元。本次审计发现,在建设单位送审工程结算价款8 525 595.70元中,因工程量计算错误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 271 342.57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工程名称

送审建安

工程投资(元)

审定建安

工程投资(元)

核减工程

造价(元)

1

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一标

1,568,901.25

1,568,901.25

-

2

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二标

6,911,694.45

5,641,851.88

1,269,842.57

3

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三标(0.4KV线路架设)

45,000.00

43,500.00

1,500.00


合 计

8,525,595.70

7,254,253.13

1,271,342.57

审计结果已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字认可。

(二)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00元。

截至审计日,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三标(0.4KV线路架设),应支付工程款43500元,已支付工程款43600元,审计后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00元。

(三)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于2022年6月投入使用,至今未进行竣工验收。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多计工程结算款1 271 342.57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00元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审计结果与施工单位决算,收回多支付的款项。项目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问题,责令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元谋县红军横渡金沙江渡口景区红色旅游项目(三期)审计决定下发后,元谋县文化和旅游局已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了审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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