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全面落实2025年元谋县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 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楚财监〔2025〕6号)要求,结合元谋县实际制定《元谋县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元谋县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1.2025年度云南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
3.被检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4.被检查单位承诺书
5.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6.涉企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
元谋县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元谋县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2025年元谋县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加强财会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经济活动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规定,结合元谋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的、内容和依据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单位会计法规执行、资产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并纠正资金收支、资产管理、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单位内部经济活动和业务活动,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全面提升楚雄州会计信息质量。
(二)检查方式
综合利用检查、调查、座谈等形式,采取询问、谈话、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三)检查对象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定,统一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分别抽取检查对象。从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中随机抽取2家重点领域行政事业单位,1家国有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四)检查内容
对形成事业单位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必要时可延伸到以前年度及相关单位。帮助查找被检查单位资产负债状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使用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财经纪律。
1.资产方面。重点关注资产初始和后续计量、确认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执行现金收支核算制度;是否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和项目进行核算;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核对,是否存在固定资产账卡、账实、账账不符问题;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否准确等。
2.负债方面。重点关注负债计量、确认是否准确;借款事由是否规范,借款数额、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应付及暂收款项、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核算是否准确、及时。
3.净资产方面。重点关注净资产计量、确认是否准确;专用基金的来源及构成是否合理、真实;累计盈余是否存在新旧衔接时的科目余额增加核算工作量。
4.收入方面。重点关注收入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财政拨款收入是否和国库指标对账一致,实有资金管理的收入是否准确计量;是否存在未全口径核算收入,在往来账中隐藏收入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是否存在截留、坐收坐支、挪用等问题;是否存在将本部门或本单位的收入通过下属单位进行核算;是否存在不调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机制凭证仍手工录入凭证挂接项目的情况;预算会计各类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5.支出费用方面。重点关注支出计量、确认是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关规定;补助、奖金、福利发放是否合规;有无擅自调整项目支出、虚列支出等问题;专项资金与经费是否存在混合核算问题;是否存在以各种名义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转款,套取资金或虚列支出问题;业务活动费、资产处置费、捐赠支出等是否合规;各类财政预算支出是否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分类;实有资金管理的支出业务是否按照具体项目核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是否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进行核算,辅助项中的预算项目、功能科目、经济分类等是否准确计量。
6.结余结转方面。重点关注预算会计结余结转金额是否与决算上报金额一致;实有资金账户管理的结余结转科目余额是否与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的期末余额一致;各类涉及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的业务,结余结转核算是否准确。
7.预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包括各项收入预算编制是否合规,收入项目是否全部纳入预算,人员经费编制是否合规,公用经费预算是否按照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是否严格执行财政批复方案,是否细化到具体项目;政府采购预算是否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是否按照规定编制;委托业务费(聘用中介机构、专家、研究机构等)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合规;预算编制是否考虑结余资金因素进行统筹整合;预算结余确认是否准确;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流入、流出、调整、滚存确认是否准确。
8.决算管理方面。重点关注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审查、立项依据、项目实施程序等是否合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被检查单位资产及与之相关的收入是否纳入核算范围,是否做到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是否符合规定,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是否执行“收支两条线”;预算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问题,“三公”经费、津补贴、奖金支出是否合规;结余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余和项目支出结余)是否真实,结余资金是否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9.财务基础工作方面。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会计岗位;会计科目、辅助项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记账凭证未按规定填制、原始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是否存在未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填制会计凭证、设立会计账簿。
10.新旧制度衔接等方面。重点关注2019年新旧会计准则制度衔接情况,期初余额调整是否准确;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是否按照“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原则编制。
11.内部控制方面。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内部监督机制是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健全。
对企业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关注单位2024年度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严厉查处伪造会计凭证、虚构经济业务、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严重违法行为。同时,关注是否有代理记账机构参与上述相关违法行为。
1.是否依法设立会计账簿、是否有账外账。
2.是否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3.企业会计核算方法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政策是否前后一致。
4.会计凭证是否合法、账账、账证、账表是否一致。
5.资产是否真实。货币资金、存货是否按规定实施盘点,盘点方法是否正确,有无账实不符的情况;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等往来结算事项是否清晰、真实;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6.负债是否真实。是否有对外担保事项,对外债权、债务纠纷情况。
7.产品成本的结转是否符合财务会计制度,有无虚列成本费用或少列、不列成本费用。
8.收入是否正确核算,各项其他收入及主营业务收入等是否入账,有无虚增收入或隐匿收入的情况。
9.对外投资收益或损失情况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对外投资是否及时记账,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正确核算入账。
10.有无违规担保、未决诉讼的情况。
11.纳税调整是否真实,是否严格执行税收政策,有无偷逃税收的问题。
12.是否按审计意见调整或重新编制企业年度会计报表。
13.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内部巡查、内部考核“四内一体”等相关情况,特别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五)检查依据
1.《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3.《企业会计准则》;
5.《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
6.《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7.《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二、检查组织实施
(一)检查人员安排
元谋县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组,由副局长代榜荣任组长,财政监督法制股股长罗正兴和被检查单位归口管理的业务股室长为检查工作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安排、组织、协调、指导整体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巡视、听取阶段汇报等形式督导检查进度。
(二)检查及上报时间安排
1.材料上报。元谋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根据全县实际情况确定3家检查单位,并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全省2025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单位名单》(附件1)通过内网邮箱报送至州财政局财政监督科。检查结束后,及时总结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填报《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2025年度)(附件2),于2025年8月18日前报送至州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2.信息录入。县财政局同步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录入监管信息系统,推送至“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检查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凝聚监管力量。县财政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局观念,加强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全县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实现检查工作“一盘棋”。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性。要依法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利用检查成果,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协调机制,持续提升全县会计信息质量,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范检查流程,强化制度约束。检查工作必须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和《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对于涉企行政检查,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云治省办〔2025〕1号)以及“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扫码入企”等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检查程序规范、查前查后公示完整。检查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开展检查工作,杜绝走过场现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以严谨务实的态度完成检查任务,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三)严守财经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检查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工作,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树立财政监督工作的良好形象。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对外透露检查的相关情况和信息,不得将检查资料、信息用于检查无关的事项。同时,要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营造良好的检查氛围。
(四)依法严肃处理,严格追究责任。坚持强穿透、补漏洞、用重典、正风气的原则,加大对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滥用会计准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力度,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的违规问题,要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确保违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财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