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李成林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灰旦村26号  | 
   
  | 
   地:561.58㎡; 房:262.0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2  | 
   李成亮 杨华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灰旦村30号  | 
   
  | 
   地:224.48㎡; 房:176.4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3  | 
   余炳光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灰旦村10号  | 
   
  | 
   地:150.10㎡; 房:126.9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