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181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因继承取得的不动产进行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杨莲芳 起加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新华乡大河边村委会烂泥田村 | 云(2024)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1685号 | 房屋建筑面积:178.28平方米、 土地面积:229.7平方米。 | 住宅 | 继承人: 起元华 |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