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罗华、罗芯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丙间村委会沙沟小村 |
| 地:345.83㎡; 房:161.8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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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罗忠、毕会兰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丙间村委会沙沟小村 |
| 地:300.00㎡; 房:165.3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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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邬正明 吴绍英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丙间村委会沙沟小村 |
| 地:448.50㎡; 房:206.4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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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