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莉芬 陈贵林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167.50 房:163.7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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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陈兆湘 常平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154.60 房:134.2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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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董玉莲 文泽坤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194.99 房:96.9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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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康增如 杨兴财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175.73 房:128.3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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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翠英 文宗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226.27 房:199.7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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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李德芬 陶传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128.53 房:198.9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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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李冬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163.68 房:18.4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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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李和先 李绍达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33.52 房: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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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李和忠 文春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333.26 房:265.8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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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加朝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24.46 房:17.4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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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李加春 吴绍愉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大己保村 | / | 地:119.78 房:165.2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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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