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0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洪涛 李凤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184.36 房:126.9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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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王万明 陈美珍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367.16 房:117.1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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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桂英 李加湘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71.64 房:233.1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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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文丽英 刘正尧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77.10 房:134.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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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丽英 刘正尧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324.70 房:109.8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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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吴发芹 李绍聪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135.22 房:59.34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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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杨朋友 姚菊珑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32.42 房:0.0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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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永发云 李光秀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384.27 房:219.9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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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张自文 普芬和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271.23 房:172.8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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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赵光华 罗跃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华竹村民委员会 大己保村 | / | 地:193.74 房:194.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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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