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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 1 | 文其江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大班果村 | / | 地:269.51 房:132.6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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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文其顺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大班果村 | / | 地:176.35 房:85.4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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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张芝泽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大班果村 | / | 地:592.25 房:315.6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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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谷宗新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海岱村 | / | 地:228.86 房:205.1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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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起秀英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建设村 | / | 地:397.85 房:213.6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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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罗泽厚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旧结村 | / | 地:311.34 房:167.88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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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普国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平田乡 班果村民委员会 旧结村 | / | 地:673.27 房:119.4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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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 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