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元集用(1999)字第3233号
简林春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平田乡平田村委会英户村
2
元集用(2004)字第2589号
李如春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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