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4 月 2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余郑珍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那能村委会龙翔村 |
| 地:64.62㎡ 房:44.3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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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翠兰、姚得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那能村委会龙翔村 |
| 地:189.89㎡ 房:165.6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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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卫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那能村委会龙翔村 |
| 地:108.23㎡房:18.1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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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加仙、周世荣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那能村委会龙翔村 |
| 地:482.63㎡ 房:378.9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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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杨华美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老城乡那能村委会龙翔村 |
| 地:439.63㎡ 房:144.3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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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