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黄建兵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委会下总括村 | / | 地:263.99 房:372.7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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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阮发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委会下总括村 | / | 地:357.39 房:268.9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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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如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委会下总括村 | / | 地:502.94 房:155.5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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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杨金林、文国琼、杨华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委会下总括村 | / | 地:369.26 房:376.7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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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张子清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大沟村委会下总括村 | / | 地:285.92 房:130.32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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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