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6-08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单位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27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8-8215659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 |
1 | 李学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元马镇中兴街南面滨河一期13幢1单元3层C132号 | 云(2019)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1505号 | 房屋面积:120.29㎡、 土地面积: 20.05㎡ | 继承人: 陶华霜 |
2 | 李学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元马镇中兴街南面滨河一期11号车库 | 云(2019)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1504号 | 房屋面积: 22.9㎡、 土地面积: 3.82㎡ | 继承人: 陶华霜 |
3 | 李学达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 元谋县元马镇元昆路南侧建科小区8栋住宅1单元702室 | 云(2020)元谋县不动产权第0003913号 | 房屋面积:132.12㎡、 土地面积: 14.3㎡ | 权利人: 陶华霜 继承人: 李梓嘉 |
公告单位: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