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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应发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日期:2026年07月07日   作者:   来源:元谋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编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元集用(2004)字第5000号

孙应发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丙华村委会莲花村


2

能集用(1994)字第1893号

罗永仙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元谋县元马镇丙华村委会莲花村


公告单位:元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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