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常洪诚、马丽萍
不动产权利类型: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泷淇紫溪苑19幢3单元301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元房字第S14022号
因保管不善,将元房字第S1402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常洪诚、马丽萍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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