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聂国荣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坐落:元谋县元马镇张二村社区处住沿河路89号
不动产权证号:元房共字第G17085号
因保管不善,将元房共字第G1708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聂国荣(杨茹仙代)
2026年9月30日
下一条:文从坤户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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